关于《河北省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现将《河北省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对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的征管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外出经营活动随机性大,时间地点不易掌控,管理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形成税收流失隐患,主要体现在:一是外出经营纳税人主动接受税务管理意识薄弱,存在不缴少缴税现象。外出经营纳税人不及时办理《外管证》开具和缴销手续、外埠纳税人不及时报验和注销登记的现象较多,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更为普遍,甚至有些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持假《外管证》办理报验登记。二是不同地市办理外出经营相关业务手续要求不统一。各地市对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如开具《外管证》、办理报验登记、代开发票时,纳税人需要提交的证件、资料不统一。三是《外管证》管理没有实现全省联网。目前,只在各地市联网,省内各地市间既不能通过征管应用系统查询纳税人外出施工的相关信息,更无法对省内跨市外出经营纳税人所持《外管证》进行真伪识别。
针对上述问题,本着简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手续,完善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优化税收环境的目的制定本办法。同时,《办法》的出台也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从事外出经营活动和外省来冀从事外出经营活动,并负有缴纳地方税费义务的纳税人。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分5章29条。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二章外出经营纳税人税收管理,明确了外出经营纳税人管理的具体规程,规定了《外管证》开具、缴销手续和开具发票、缴纳税款的具体要求。第三章外埠纳税人税收管理,规范了外埠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和注销登记等事项。第四章法律责任,明确了税务机关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依据。第五章附则。
四《办法》重点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办法》重点是对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中基础信息共享,统一申请报送资料、加强日常监管等三方面做出规范,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明确省内各地市之间,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要通过“征管应用系统”录入并传递省内外出经营纳税人《外管证》申请开具和核销的信息,实行省内《外管证》基础信息数据集中。在全国联网还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实行省内数据集中,可以有效加强对外出经营纳税人的监管,减少省内纳税人为了在代开发票时使用较低税率、持假《外管证》办理报验登记的情况。二是明确了外出经营纳税人在申请开具、缴销或续开《外管证》,以及外埠纳税人办理报验登记、申请领购发票、代开发票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通过规范、统一并精简纳税人申报事项提供的资料,解决各地市在上报资料不统一的问题,规范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并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三是明确了基层主管地税机关,应加强对外出经营纳税人和外埠纳税人的日常监管,应定期巡查巡防,加强跟踪管理,特别是对建筑施工企业中挂靠、借照经营以及分包、转包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监控。四是明确了从事建筑业劳务且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辖的外埠纳税人,在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办法》第十九条 外埠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该纳税人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
能够证明该纳税人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加盖了税务机关受理印章的预缴报表、汇算清缴报表或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