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限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五、本表“销售数量”栏,填写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本期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的成品油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六、本表“应纳税额”栏,填写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合计栏等于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 “应纳税额”的合计数。
七、本表“本期减(免)税额”栏,填写本期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包括暂缓征收的项目。其减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2《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合计栏数值一致。
八、本表“期初留抵税额”栏按上期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栏数值填写。
九、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栏,填写按税收法规规定,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的消费税已纳税款。其准予扣除的已纳税额情况,需填报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予以反映。
本栏数值与本表附1《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栏数值一致。
十、本表“本期应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应抵扣税额=期初留抵税额+本期准予抵扣税额
十一、本表“期初未缴税额”栏,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申报表“期末未缴税额”栏数值。
十二、本表“期末留抵税额”栏,计算公式如下,其值大于零时按实际数值填写,小于等于零时填写零:
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
十三、本表“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抵扣的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为: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应抵扣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十四、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应缴未缴消费税额。
十五、本表“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纳税申报前纳税人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六、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实际抵扣税额-本期预缴税额
十七、本表“期末未缴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期末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八、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