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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以工代训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0 日期:2020-11-30 



胶州市以工代训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新吸纳就业和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何时开始实施?

答:自2020年6月5日起,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四类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2.中小微企业吸纳哪些人员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自2020年6月5日起,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企业新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需为2020年6月5日及以后,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时间也必须是2020年6月5日及以后)、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3.企业新吸纳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人员是否可以申领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答:依据相关政策,企业新吸纳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人员不给予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

4.企业如何申领以工代训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以工代训补贴实行“零跑腿”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应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按月(每月30日前)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且工资额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中停工停业企业除提供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外还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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