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成人社发〔2020〕18号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各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谋划和推进,高标准抓好政策落实,迅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成都市重视大学生就业、重视青年人才的社会氛围。
成都市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编制发布成都就业创业“机会清单”。编制发布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成都市新职业岗位需求目录、成都市产业功能区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人才需求清单、成都市各行业工资薪酬水平调查报告、成都市众创空间及创新创业政策清单,全面释放城市就业创业场景和机会。
二、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招录1000名选调生充实党政机关;招聘28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重点支持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招聘2000名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业。
三、扩大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数。扩大“一村一大计划”,招募2000人到村(社区)服务;扩大“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招募500人充实农村中小学校;扩大“基层卫生支医计划”,招募500人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站(所)服务。服务期间享受生活补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享受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政策。
四、扩充公益性岗位。提供10000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被招用人员年收入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执行。
五、鼓励支持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满12个月后按4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另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全额补贴。
六、增加就业见习岗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发5000个见习岗位招募应届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补贴。
七、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贷”和最长3年的全额贴息。创业团队入驻产业功能区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可免半年以上租金,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项目入驻市级及以上青年(大学生)创业园,享受最长3年的租金减免。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吸纳就业奖励。鼓励到农村创业,享受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
八、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资金中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举办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创业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九、优化高校毕业生招聘服务。组织网上招、线下招、校园招、赴外招、巡回招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500场。搭建“天府招聘云”平台,实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岗位信息集中发布、高校毕业生“一键求职”。
十、保障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对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进行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并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12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