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须知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5 日期:2015-03-05
武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须知
1、本网站服务对象为持有武汉市财政局及市属各区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2、凡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上网学习必须本人学习、本人参加测试。武汉市及各区财政局认可其通过本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结果。
3、参加本网站继续教育实行免费学习。
4、新学员在登录本网站注册时,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及证书所属区域等四项信息必须与其所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不能登录。“所属区域”指证书的签发机关,对已办理了省内跨区域调转的会计人员,所属区域以最后一次调入地财政机关为准。
5、为防止“挂机”不学习,所有课程实行每间隔15分钟弹出一个对话框,如果学员不作出回应,系统将中断学习,停止计时。
6、学员选定课程后,应将该课程内容全部学完(可顺章节分时学习),方能参加该课程的测试。测试合格(60分合格)后,才能取得该课程相应的学时。学员不能不学习或未学完该课程内容的四分之三(按课程时长计算)而直接参加测试。
7、每门课程有5次测试机会,如累计测试满5次仍不合格,则该课程的学习记录清零,学员必须重新学习。
8、对已测试合格的学员,系统将自动记录并累加学时,两年内达到48学时后,学员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定期登记手续。
9、课程学习通过考试后,再次学习考试该门课程,将不会再累计学时。
特别提示:财政部门每月20—30日(节假日休息)受理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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