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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京教基一[2015]10号
各区教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委面向全市初中学生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
1.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把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通过实施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初中学生“宽”向发展的目标。
2.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需要。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52号)的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实践体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过程中落小、落细、落实,引导学生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中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北京市课程教学改革的实施途径。修订后的《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京教基二[2015]12号)更加关注学生学习体验和动手实践。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落实“中小学各学科平均应有不低于10%的课时用于开展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的实施途径和重要抓手。
4.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北京市中考改革的配套举措。北京市中考改革将更加注重考查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的积累,注重实践应用,在考试科目中加大对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力度,并将学生初中三年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中考考核中。因此,实施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是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本市中考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35号)精神,适应中考改革和教学改革的配套措施。
二、开展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践导向。突出实践育人的价值取向,鼓励和引导学生走出课堂、走出校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倡在实践中学习,落实课程的三维目标。
2.坚持综合培养。树立广义教育资源观,整合学科课程资源、教育系统内外资源,开发领域广泛、内容综合、方式多样,主题化、系列化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大、中、小学纵向贯通和家、校、社横向联动的共同育人格局,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坚持过程参与。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淡化结果导向,更加注重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的品德养成、情感体验和能力提升。
4.坚持多元评价。采取过程记录、影像纪实、作品呈现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参与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进行有效评价,鼓励教师、同学、家长和学生本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评价,提高评价的引导性和激励性。
三、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与方式
1.活动内容与形式。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围绕“国家、社会、个性发展”等三个层面和“加强国家认识”等32项考核要点及62个主题活动(详见《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考核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开展。
活动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多样,依据《实施意见》中32项考核要点,学校、学生可以结合本校特点和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在62个主题活动中自主选择或自主设计具体活动,鼓励学校和学生开发契合主题、具有特色、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活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既可由学校集体组织,也可以由学生自由结合为小组或学生个体自主活动。
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自2015年9月启动实施,参与对象是七年级学生,逐年向上滚动至全体初中学生。
2.考核记录方式。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依托“北京市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服务平台”(kfsj.bjedu.cn)对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管理、记录和考核。初中每位学生每学年应完成不少于10次的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每参加一次活动计1分,原则上每学年累计10分,初中三年共计满分30分。寒、暑假开展的活动计为上一学期活动,七、八年级学生每学年活动最晚于下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考核记录,九年级学生应在中考前完成学年考核记录。
学校集体组织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由指导教师统一登陆平台记录;学生自由结合的小组活动或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学生自愿申报,将小组名单提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或学生登陆平台记录;学生个体活动由学生本人登陆平台记录。所有活动均需学生提交证明材料,指导教师确认后计分。
四、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为确保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实施,建立市、区、校三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力推进。
1.市教委负责顶层设计、整体规划。根据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和中考改革方案,制定完善《实施意见》;负责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各区教委、学校开展好初中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并对组织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和评估;建立协调保障机制,会同市教科研部门加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实践活动的研究和指导,委托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提供管理服务平台的开发、维护、更新等信息技术支持。
2.区教委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工作实施与管理。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指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培训与指导,准确把握和传达市级政策,及时收集、反馈实施情况;统筹区域资源,加强与市教委、相关单位部门以及本区学校的沟通协调,为学生开展好活动提供保障;健全激励机制,积极搭建学校研讨交流平台,及时发现和宣传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