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B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2.B
解析:《企业年金办法》经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8日公布。本办法共七章三十二条,自2018
年2月1日起施行。
3.D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
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4.B
解析: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
5.A
解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
失业、工伤保险制度”。
6.B
解析:《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鼓励去产能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支持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
力,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降低稳岗补贴门槛,提高稳岗补贴标准。
7.C
解析:《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中第一次提出稳岗补贴政策,内容是“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
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8.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地区对符合政策范
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在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期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
9.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
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10.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提出,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
11.A
解析:参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
12.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起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
动”。
13.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
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4.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
资标准的90%。
15.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
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16.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
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条件,对深度贫困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放宽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
以上的”。?
17.D
解析:2006年国务院批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七省(市)实行扩大基金支出范围用于促就业政策试点,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职
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五项支出。2012年东七省政策新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两项
支出。选项D技能提升补贴是2017年起实施的失业保险新政策,不属于东七省政策之一。
18.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19.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1.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
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
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3.B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4.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5.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6.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
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7.B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28.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
恤金。
29.B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0.D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十一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
此,失业保险基金不得投资运营,基金来源也就不包括投资运营收入。
31.A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32.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3.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
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34.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5.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
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36.B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37.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38.C
解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
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9.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40.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1.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
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42.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有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
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43.A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4.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45.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
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6.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
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47.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8.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49.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
50.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
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51.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2.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
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3.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4.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55.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
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6.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
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
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57.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
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59.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60.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61.A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62.B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
63.B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
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
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 )人民政府确定。
64.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
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65.A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66.C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各地要在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
金省级管理。
67.C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68.B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
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69.A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
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70.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
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
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71.D
解析: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4年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72.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
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
73.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地方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
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74.A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
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
75.B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开展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76.C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77.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
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78.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79.A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应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政府确定。
80.B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条“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规定,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办法。
81.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
、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82.B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八条规定,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进行。
83.B
解析:《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应当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
84.D
解析:《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第十七条规定,现场监督报告应送被监督单位征求意见。被监督单位应在接到报告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85.A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要求,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季度报告。
86.B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要求,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季度报告。
87.B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要求,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季度报告。
88.B
解析:《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要求, 代理人应当在年度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向机关事业单位披露职业年金管理信息,向受益人提供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信息。
89.D
解析:《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要求,托管人应当在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提交职业年金计划
托管报告。
90.A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授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受托机构的函》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受托机构。
91.C
解析: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
得高于资产净值的30%。
92.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
金委托投资工作。
93.C
解析: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
94.C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基金。
95.A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
的投资管理人。
96.B
解析:《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二)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三)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四)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
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五)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六)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
净值;(七)根据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发放企业年金待遇;(八)定期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九)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
资运作,并定期向受托人报告投资监督情况;(十)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托
管业务情况的报告;(十一)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十二)国家
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97.A
解析:《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受益人是指参加职业年金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委
托人是指参加职业年金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代理人是指代理委托人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并负责职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养
老保险管理中心及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法人受托机构,托管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
商业银行,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98.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99.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
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100.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01.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与补贴。
102.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
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03.A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04.B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七条规定,基金结余除预留一定的支付费用外,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开展投资运营实现
保值增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基金投资运营实施严格监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应当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
105.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106.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07.A
解读:《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108.D
解读:《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
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9.B
解读:《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10.D
解读:《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二、多选题
1.ABCD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
确定。
2.ABD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3.BCD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
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4.ABC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企业缴费;(二)职工个人缴费;(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
5.ABD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
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职工或者
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6.A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
规定,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7.A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
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持。
8.A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提出,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
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欠费后,符合条件并申请的,要及时发放稳岗补贴;但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
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要注意信息的搜集和比对,严格审核,不得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9.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
效便企”为原则,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的流程。
10.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明确,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基本原则如下。一是坚持全面落实
和适度拓展并重原则。既要指导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的统筹地区全面、规范实施,又要合理运用省级调剂金支持基金支撑能力不足一年的统筹地区
适度推行稳岗补贴政策,力争让更多企业受益,提高援企稳岗整体效能。二是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与助力企业发展并重原则。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
待遇的前提下,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企业的政策支持,切实援助企业摆脱困境。三是坚持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并重原则。既要加
强基金监管,防范道德风险,又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服务。
11.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
企”专项宣传活动的主题是:部门联动、精准宣传、助企发展。
12.A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
企”专项宣传活动的目标是:借助政企沟通平台、结合工商联“法律三进”活动,省级及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联每年至少联合举办一次集
中宣讲活动,做到集中宣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宣讲政策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现场办理与跟踪回访相结合,力争达到民营企业普遍知晓失业保险政策、符
合条件的企业基本领取稳岗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基本领取技能提升补贴的目标,助力民营企业攻坚克难、高质量发展、充分吸纳就业,助力建设一支知
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13.ABC
解析: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覆盖尚未包含取得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14.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
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
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15.A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明确,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基本原则包
括:(一)坚持资源整合,业务协同;(二)坚持便捷服务,流程再造;(三)坚持舆论引导,精准宣传;(四)坚持制度约束,科学防范。
16.AB
解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
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
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技能提升补贴是2017年实施的失业保
险创新政策,属于错项。
17.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相适应。
18.ABCD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19.A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
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1.ABCD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
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
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2.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
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3.AB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
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4.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
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25.B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6.ABCD
解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
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27.ABCD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8.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9.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30.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31.AB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
费率。
32.A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
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33.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
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34.A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35.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
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
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
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6.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
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37.ABCD
解析:《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
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
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8.A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9.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
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0.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
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41.A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42.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
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3.AB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
门规定。
44.A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
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5.ABC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46.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
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7.AC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48.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
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49.ABC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
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50.A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
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
缴费档次。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保障机制。加强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51.AB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已经按规定领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
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52.ABCD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
养老保险费。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
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
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
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
不超过15年。
53.ABC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
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按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54.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中明确,按照兜底线、织
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55.ACD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6.A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57.A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待遇确定机制,明确各
级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责任。
58.AB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
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
59.BCD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
60.ABC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鼓
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61.AB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62.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作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63.ABC
解析: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
整改建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64.ABCD
解析: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
65.AB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委托投资合同明确委托投资资金的委托期为5
年,个别省份由于资金收支压力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委托投资期限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核准后,委托期可调整为3年。
66.ABD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 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
理人;(二) 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三) 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四) 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
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五) 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
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六) 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
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七)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67.BC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 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二) 及时与托管人核
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三)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四) 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定期向有
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五) 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
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六)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68.ABC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
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
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69.ABCD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报告;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同时抄报受托人。
(一) 减资、合并、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
(二) 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 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负责企业年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
(四)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70.ABCD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情况,并对所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71.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2.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73.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74.ABC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
、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
75.AB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76.ABC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
费率。
77.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78.BCD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十三条规定,财政补贴收入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助、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对参保对象的待遇支出补助。
79.A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80.BC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
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1.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
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
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
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三、填空题
1.政府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财政专户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三分之一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企业年金理事会应当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
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4.12%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5.所有符合条件企业
解析:参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
6.省级调剂金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明确,对基金支付能力不足一年,特别是去产能企业集中,涉及员
工数量众多、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要加大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调剂力度,支持其适度开展稳岗补贴工作,使更多企业享受到稳岗补贴政策。
7.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和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明确,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行动目标是,通过“
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
体全覆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8.一次集中宣讲活动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联合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借助政企沟通平台、
结合工商联“法律三进”活动,省级及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商联每年至少联合举办一次集中宣讲活动。
9.1000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10.1500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11.2000元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12.2020年12月31日
解析:参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3.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解析: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为:享受国家定期
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1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
登记。
1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
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16.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
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17.行政处分
解析:《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
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8.24个月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
险金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
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失业保险基金
解析:《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
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2.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3.15
解析:《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决定。
24.该用人单位
解析:《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5.15
解析:《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
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
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6.工作原因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27.2
解析:《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
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
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28.原因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9.60日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0.2万元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1.职业病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3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障待遇支付等工作。
34.用人单位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5.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36.工伤医疗待遇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7.新认定的伤残等级
解析: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38.30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
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
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 )人民政府确定。
39.个人账户养老金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40.15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
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41.全额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42.16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3.12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
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44.88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
45.全额
解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规定,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
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46.重度残疾人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
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47.经济发展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
48.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的精
神,逐项落实各项政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
49.社会保险费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
50.有偿使用收入
解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条“落实就业培训互为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规定,征地社保资金筹集不足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51.“先保后征”
解析: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先保后征”的工作要求。
5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
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53.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
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4.实地检查
解析:《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规则所称现场监督,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对被监督单位
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的实地检查。
55.本级监管部门
解析:参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年金代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
门提交职业年金计划管理报告。
56.15个工作日内
解析:参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投资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
管人确认财务管理数据的职业年金计划投资组合管理报告。
57.职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报告
解析:参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受托人应当在季度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人提交职业年金计
划受托管理报告。
58.社会保险行政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
险工作。
59.用人单位和个人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60.预算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61.同级财政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
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62.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
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
63.初审、审核、复核、审批
解析:《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采集的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制度,明确岗
位职责,并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权限设置。
64.工伤保险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
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5.用人单位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
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
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66.30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
会保险登记。
67.30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68.公民身份号码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69.统筹层次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
70.财政专户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1.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
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72.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
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3.险种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经办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按照险种及不同制度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74.借贷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四、判断题
1.正确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2.错误
解析: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九条规定,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错误
解析: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
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因此,现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已不仅仅适用于题干所表述的三类企业。
4.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失业保险统筹地区
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5.错误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
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
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我部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6.错误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
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
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7.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
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8.正确
解析:2015年3月,国务院决定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国务院决定由2%阶段性降至1%-1.5%;2017年1月,国务院决定总费率为1.5%的省
份降至1%,期限一年。2018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
费率1%的省(区、市),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因此,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由2%降至1%-1.5%,再由1.5%普降至1%,可以说
是连续三次降低。
9.正确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
筹集。
10.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
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2.错误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财政补贴;(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13.错误
解析:失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参保企业的稳岗补贴、针对参保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以及代缴失业人员领金期间的
医疗保险费、职业培训补贴等等。
14.错误
解析: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15.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
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6.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
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7.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18.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9.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0.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21.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
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2.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3.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4.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
25.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
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26.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27.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28.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29.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30.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1.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
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32.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33.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
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34.正确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5.错误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6.错误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7.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规定,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
庭收入。
38.错误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
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39.错误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40.错误
解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三章保险费收缴第十二条规定,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
41.错误
解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中开支。
42.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43.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
44.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
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45.错误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46.错误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7.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待遇。
48.错误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十六条和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制度,不是建立单独的针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
49.正确
解析:《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规定,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50.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51.错误
解析:《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第十四条规定,拒绝签名或盖章不影响客观事实的证据仍然有效。
52.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六条规定,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或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或财务收支
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的资料。
53.错误
解析:除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外,其他险种的基金开展市场化投资运营没有政策依据,因此不能开展市场化投资运营,只能存银行、买国债。
54.正确
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承诺保底收益版本合同中的保底收益率计算方式作
出了明确。
55.错误
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
的其他财产,即强调了资产的独立性。
56.正确
解析: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中,受托人与托管人、托管人与投资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57.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58.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
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59.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
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0.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1.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62.正确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63.错误
解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
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简答题
1.答题要点: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
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
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答题要点:
《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3.答题要点: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
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
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4.答题要点: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
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5.答题要点: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有关规定,主要有四项: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
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二是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将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的60%;三是对深度贫困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条件放宽到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四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6.答题要点: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保险领金期限根据缴费年限确定,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
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7.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
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
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8.答题要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具备下列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
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答题要点: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法定职责的;(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四)丢失或者篡改缴
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10.答题要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
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1.答题要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位后旧伤复发的。
12.答题要点:
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人单位支付项目,另一类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领取的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费;工伤治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领取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配置辅助
器具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13.答题要点: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属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得到雇主的一次性赔偿。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所雇佣人员受到事故伤害,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
雇主承担。一次性赔偿具体标准是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对应赔偿基数的16、14、12、10
、8、6、4、3、2、1倍。
受到事故伤害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
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14.答题要点:
目前,国际上工伤保险没有互免协议。一些国家法律规定,前往该国工作期间,必须依照该国的法律参加工伤保险。国内的工伤保险与境外的工伤保险在
保障的性质和作用方面大体相同,但在保险的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上存在差异。从保障和管理的角度出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
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待回国后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对于在境外不
能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继续按照国内工伤保险法律规定,执行,包括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的给
付等。
15.答题要点:
工伤保险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率。在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时,应把握以下原则:(一)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将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合法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
有过多积累。(二)实行行业差别费率。根据不同行业面临的工伤风险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基金和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
若干缴费档次。(三)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行业差别费率和费率的档次确定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年度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工伤
发生率等指标,确定其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中适用的费率,作为该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
16.答题要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主要在三个方面给予补贴: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对参保
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三是对建
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7.答题要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扶贫政策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
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二是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和基础养老金
标准,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
三是“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18.答题要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或
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意见实施之月(或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19.答题要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有:(一)完善待遇确定
机制;(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三)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四)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五)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
。
20.答题要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
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参保居民等各方面的责任。中央根据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财力状况等因
素,合理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对长期缴费、超过
最低缴费年限的,应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
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
21.答题要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乡居民全国基础
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请同级党委和
政府确定。
22.答题要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
。各地要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
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23.答题要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
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加大资助。
24.答题要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共同把好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关。需报省级政府批准征地的,有关被占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的说明材料由市(地、州)级
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需报国务院批准征地的,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有关说明材料和审核意见作为必备要件随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同
时上报。对没有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25.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记录、复制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二)询问与调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调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26.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出及结余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其他事项。
27.答题要点: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为委托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基金投资收益率,进行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8.答题要点:
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三、十五、二十、二十六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中,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
机构分别定义如下:
(一)委托人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事务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
(二)受托机构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目前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四)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29.答题要点: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远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文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二百六
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以欺诈、证明
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30.答题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能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明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特定款物”,即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贪污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批复明确把贪污社会保
险基金作为刑法规定的“较重情节”,降低了贪污社保基金行为的入刑门槛,加大了对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体现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
重视,对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1.答题要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通知》,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立案查处社
会保险欺诈案件。经调查或者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应当
按照规定及时组成专案组,核实案情提出移送书面报告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意后,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调查
报告、涉案的有关书证、物证及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在移交案件时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抄送;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则上应当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
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公安机关查询移交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对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
立案或者立案后撤销的案件,应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32.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
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33.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四条规定,基金财务管理包括以下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确保各项基金应
收尽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三)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四)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运行
安全、完整、可持续。
34.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集体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上级
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
35.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等。
36.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
,如实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等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二)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
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37.答题要点: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所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
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它包括:
(一)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二)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三)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四)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
(五)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