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华专技继续教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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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三类,采取网络教学、集中面授、专项知识在线考试等形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总计不少于18学时。课时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执业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
1.一般公需科目:今年继续教育一般公需科目新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内容,课时为18学时,学员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学习。培训采用网络教学、集中面授和自学相结合方式,以网络教学为主,集中面授为辅。一般公需科目不收取培训费用,学员须参加网上专项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获得相应学时。前两年未参加一般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补学,三年内有效。
2.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以本行业科研、生产发展为主,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的相关专业课程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参加研修班或进修班、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学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的内容、形式、学时需提前报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已建有行业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平台的,做好对接,尚未建立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的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金华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登记,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学时管理办法可在金华市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上进行其它学时申报,并由主管部门确认。
3.网络专业选修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一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学习及加上自主申报确认的学时后,每年平均课时仍未达到90学时要求的,可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行选择专业科目进行学习,以达到规定学时。2014年及以后年份继续教育网上个人学习情况,学员可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个人中心”点击学习登记单查看。
三、有关要求
1.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协调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做好学时登记、服务和管理工作。
2.市直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根据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培训,并及时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3.金华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继续教育基地及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后积极开展各类继续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所学课时予以认可。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资格。
5. 金华市人力资源培训教育中心地址:市双溪西路150号。咨询电话:83188913、83182710、83188956。金华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http://jxjy.rsj.jinhu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