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0 日期:2024-07-13
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1、下列关于合营安排的分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当合营安排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共同经营
B、当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为合营企业
C、合营安排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
D、信托基金等也可被视为单独主体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当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该合营安排并不一定是合营企业,在判断该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还是合营企业时,通常首先分析单独主体的法律形式,法律形式不足以判断时,将法律形式与合同安排结合进行分析,法律形式和合同安排均不足以判断时,进一步考虑其他事实和情况。选项B应划分为共同经营。
2、( )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A、共同经营
B、合营企业
C、持股
D、控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3、合营安排准则(CAS40)修订后取消了合营方对合营企业采用比例合并法。( )
Y、对 N、错
【正确答案】Y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栏目最新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