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社保补贴申请程序流程
一、补贴对象
(一)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 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四)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 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二、补贴标准
(一)对企业(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未缴齐上述三种社会保险费的不予补贴。
(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三、申报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按规定先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且须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向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企业(单位) 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通过省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相关补贴信息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门户网站公示 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和资金拨付,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四、提交材料
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应按照省平台要求填报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享受补贴对象的身份证;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 证书。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在完成缴费后,前往社会保险费缴纳地各社区(村)或通过官方平台自主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录入上传以下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属高校毕业生的,还需上传毕业证书。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填报录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提交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后果由填报单位和个人全部承担。
五、承办单位:安化县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