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管理平台:http://ityw.gxer.net
广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管理平台管理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广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是服务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负责组织实施的国家级和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工程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条
本“管理平台”建设的主要目标:管理全区中小学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信息,监督项目相关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为项目建设规划和决策提供依据;管理及协调项目相关的中标人、项目学校和各级电教机构,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地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管理和监督中标人按合同承诺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第三条
本“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ityw.gxer.net。
第四条
本“管理平台”包括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站。
第五条
本“管理平台”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
适用于本“管理平台”的项目详见《广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工程项目清单》(附件一)。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
本“管理平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主办,其主要工作有:确定平台的发展方向、服务宗旨、规划设计和问题决策;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平台建设;协调平台的管理问题。
第八条
本“管理平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技术部负责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下设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小组,负责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其主要工作有: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保证平台运行正常;平台相关应用的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服务;根据管理的需要,协调平台的修订和更新工作。
第九条
本“管理平台”的用户角色说明详见附件二。
第十条
本“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应当与事实相符,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小组联系电话:0771-2805180,传真:0771-2802473。
第三章【项目学校数据信息采集】
第十二条
项目学校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学校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项目学校数据信息填报要定时核查,做到信息与事实相符。项目学校应在每学期结束后七个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学校数据信息的填报和核查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学校利用互联网连接,用“管理平台”分配给项目学校的专用账号登录系统直接填报相关数据信息。没有接入互联网的项目学校的相关数据信息由所在乡镇级电教管理机构负责填报。
第十四条
项目学校需要填报的初始信息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学生数及教师数、学校远教项目名称、学校远教设备情况、学校教学资源信息和学校建筑信息等。
第十五条
各级电教管理机构以实时和定时两种方式对项目学校填报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作为管理和决策的依据。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为数据采集封闭期,项目学校不能填报信息,各级电教管理机构在此期间进行系统信息统计分析。
第十六条
对在本“管理平台”之前建设的项目,项目学校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的要求逐项完成的所建设项目数据信息的补充填报工作。
第十七条
对在本“管理平台”之后建设的项目,其数据信息由该项目的中标人利用互联网连接,用“管理平台”分配给中标人的专用账号登录系统直接填报相关数据信息。项目相关数据信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审核和项目学校验收确认后,由“管理平台”的后台系统自动完成项目学校的数据信息采集工作。
第四章【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与项目中标人签定合同后3个正常工作日内,按招投标各分标的中标结果,在“管理平台”上录入该中标项目初始数据信息。如因故导致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可根据需要撤销和修改。
第十九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完成中标项目初始数据信息录入后,相应中标人即可在“管理平台”上查看到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完成中标项目初始数据信息录入后3个正常工作日内,项目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的项目实施要求,完成中标项目的信息登记(包括招标/合同编号、中标分标号、中标人项目实施的联系人信息、中标的设备信息和服务承诺等)和设备分配工作,并提交设备分配确认申请。
第二十一条
在中标人提交设备分配确认申请后3个正常工作日内,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应对中标人的申请予以审核,并标注需要重点跟踪的设备。逾期不审核的,视为审核通过。如审核未予通过的,需要注明原因。中标人应在接到审核未予通过后的3个正常工作日内更正,并重新提交审核申请,直到审核通过。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