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项目学校现场支持服务或故障维修服务的申请后,中标人应按承诺的服务完成时限,在服务时间内予以服务响应,并作出相应服务的安排。如项目学校申报现场支持服务和故障维修服务的设备为非项目相关的设备,中标人可直接回复为非项目相关设备,不予服务。
第四十二条
在响应项目学校故障维修服务的请求后,中标人应在承诺的服务完成时限内完成故障设备的修复。如在承诺服务时限内不能修复的,应在承诺服务时限内提供配置不低于原设备的备用设备,保证项目学校正常的教学使用。
第四十三条
在完成现场支持服务或故障维修服务后,中标人应详细记录服务过程,并向项目学校提交服务完成确认申请。
第四十四条
在中标人提出服务完成确认申请后3个正常工作日内,项目学校应完成服务完成确认申请的审核确认工作。“管理平台”自动归整该次服务的服务结论和项目学校对中标人服务过程的评价。逾期不审核确认的,视为中标人“按时完成服务”,项目学校对中标人服务过程的评价视为“一般”。
第四十五条
在项目学校审核确认服务结论为“延期完成服务”或“严重服务质量事件”时,中标人可向项目学校所在地的分管电教管理机构提出申诉。
第四十六条
在中标人提出项目学校服务结论申诉后10个正常工作日内,分管电教管理机构应完成仲裁,并给出服务结论。逾期不审核确认的,视为中标人“按时完成服务”,项目学校对中标人服务过程的评价视为“一般”。
第四十七条
在项目学校分管电教管理机构审核确认服务结论为“延期完成服务”或“严重服务质量事件”时,中标人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提出申诉。
第四十八条
在中标人提出项目学校分管电教管理机构服务结论申诉后10个正常工作日内,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应完成仲裁,并给出服务结论。逾期不审核确认的,视为中标人“按时完成服务”,项目学校对中标人服务过程的评价视为“一般”。
第四十九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对中标人的服务结论是最终审核确认。
第五十条
中标人在超过服务完成承诺时限2倍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服务,也未提交服务完成确认申请的,“管理平台”自动归整将中标企业该次服务视为“严重服务质量事件”。
第五十一条
对“管理平台”记录有“延期完成服务”和“严重服务质量事件”的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将按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涉及本“管理平台”的申诉和仲裁,应做到实事求是、不偏袒、不纵容,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前提,形成良性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
第五十三条
中标人需按服务承诺对项目学校进行回访,并在将有关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备查。
第六章【其他】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解释、补充和修订。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广西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支持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工程项目清单
一、在本“管理平台”之后建设的项目
(一)“2010年度广西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简称“2010年薄改项目”)
二、在本“管理平台”之前建设的项目
(一)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
(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
(三)2005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增补项目
(四)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五)2006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六)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七)2008年广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及“两基”远程教育补充建设项目
(八)“明天女教师”培训计划项目
(九)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信息技术装备项目
(十)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十一)2008年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信息技术装备补充建设项目
(十二)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
(十三)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中央代表团赠送广西中小学电教设备项目
(十四)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
(十五)2008年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补充建设项目
用户角色说明
本“管理平台”的用户分为四类,分别是各级电教管理机构、项目学校、中标人和主要设备厂商,各类用户的具体操作权限按角色进行划分。其中,各级电教管理机构的用户角色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地市级电化教育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县级电化教育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乡镇级电化教育管理机构;项目学校的用户角色有:校长、分管校领导、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和资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