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表
一、持证人员登录“吉林省会计网”,在“操作窗口”栏目下点击“信息更新”;查找“证书换发申请”。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打印。
二、有工作单位的,在《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本人签名”处签字;无工作单位的,只在“本人签名”处签字即可。
三、持《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财政局(前进大街2688号)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12号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您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伴随您整个会计生涯,所以请认真检查本人信息,准确补充、修正信息表中信息。
1、网页中显示为灰色的信息不允许个人随意修改,如确需变更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
2、信息中的政治面貌、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单位性质、工作岗位类型、珠算登记及证号等一般基础信息可由本人在信息表上直接修改。
3、相片不清晰或不是红底的,需携带电子版的近期红底一寸相片(像素为114*156,大小不超过20k)办理更换。
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表
第一步:登录“长春市会计网”查找“从业管理”栏目中的 “从业人员管理”项目,再查找《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表》。
第二步:阅读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业务受理范围
发证机关为“长春市财政局”且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步:会计人员登陆“吉林省会计网”查找“信息更新”栏目,点击“证书换发申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填写并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第四步:有工作单位的在《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不需盖章。并且在“本人签名”处签字。
第五步:持(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财政局C座二楼会计服务大厅12号窗口(前进大街2688号)办理换证业务。
第六步:领取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431-89865957、0431-89865795
特别提示
1、 2015年度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对象为持有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会计人员。
2、 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请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15日。
3、 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后方可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未参加过2011年度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还需完成信息采集再进行2014年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 办理2015年继续教育和换发新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两项业务可以同时进行,也可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办理的先后顺序。
5、 身份证号码未升位的持证人员,如完成2013年继续教育可直接在换发新证的同时变更;未完成2013年度继续教育的,第一步: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办理身份证号码升位,第二步: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第三步: 申请换发新证。
6、 丢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人员,必须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后,再登报挂失,携带报纸、身份证原件、换证申请表前来办理换发新证。
7、 持有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之前,已办理完成省外(省内)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需携带换发证书的相关手续,前来办理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