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人才引进服务常用问题解答
1、 请问外地户口申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人才引进外地调入的申报对象主要有: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的人员,根据单位注册地至相应的人才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2、 我的档案已经托管在苏州、户口还在老家、本科学历,请问怎样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把户口迁到到苏州?
答:在苏州市区工作满一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上,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落户手续。 在苏州市区工作不满一年的,如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先将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调动手续,或等在苏州市区工作满一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后直接申请落户手续。
3、 请问大专生可以申请人才引进落户吗?
答:在苏州市区工作的大专毕业生如果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可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年龄限制。以职称作为申报条件的非国家、非本省、非本市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请带证书等材料至市人社局专技处办理核准手续。 无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0周岁以下、办理时在现单位工作连续满两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以上,且在苏已购买产权房的(不受面积限制)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4、 我是留学回国人员,请问如何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
答: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且回国后在我市市区具有稳定职业的留学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5、 问:我是苏州大学的毕业生毕业已经三年了,户口还在学校的集体户口,目前在市区工作,请问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把户口从学校迁出吗?
答: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已满两年、在苏州市区工作满一年(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上的毕业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把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落户。可凭我中心出具《苏州市人才引进落户通知书》和《户口登记表》等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6、 请问人才引进的办理流程主要有哪些?
答:①、由所在用人单位到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并领取账号、密码 ②、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人事档案在外地的,前来领取商调函进行调档,同时按照我中心提供的申报材料清单准备材料。 ③、到档后,提交申报材料。 ④、审核通过后,凭我中心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调动通知》等材料办理户口和人事关系迁移手续。
7、 问:人才引进申报审核通过后怎么办理落户手续?
答:①、凭我中心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落户所在区的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高新区到高新(虎丘)区公安分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然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等迁出手续,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凭《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我中心一楼大厅1-4号办理人事代理和户口挂靠手续。 ②、持有我中心出具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调动通知》的调动人员,还需到原同意调出的主管部门(或人才中心服务机构),换发《行政介绍信》,并将《行政介绍信》递交给同意调入的主管部门(或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
8、 请问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吗?
答:人才引进申办人员落户到本人房产所在派出所或单位独立集体户口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到单位的需经过单位同意),但大专学历无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配偶、子女不能办理随迁; 户口挂靠在到我中心的,只有代理人员本人可以办理落户、配偶不可以办理户口挂靠。若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出具相关材料后,子女才可以落户。有一方是家庭户,只能落户在家庭户。 待业未婚子女:还应提供未婚和失业证明;
9、 请问我有2个子女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
答:2个及以上子女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应先到迁入地的区计生部门办理《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表。
10、 问办理人才引进可以直接落户到本人房子所在派出所吗?
答:在苏州市区(除吴江区外)已购置房产,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齐全的,未婚人员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为其本人,已婚人员所有权人为其本人或配偶一方或两人共有的,可以直接落户到其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
11、 本人在苏没有购置房产,请问户口可以落在哪里?
答:没有产权房的可以落户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上。如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在我中心已办理人事代理开户的,可以挂靠在我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12、 请问学历认证材料如何提供?
答:国内学历的可以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查询打印的应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学历的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3、 请问个人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向人才中心申请人才引进?
答:办理人才引进必须先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通过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14、 我想详细了解贵中心有关人才引进方面的情况,请问在那里可以找到相关资料?
答:你可以登录我们中心的网站进行详细了解,网址为:http://www.szrczx.cn/Public_Service/Article/ServiceGuide/0
第三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常用问题解答
1、请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