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所需材料: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表原件。 2、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以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登录“苏州毕业生就业网”(www.szbys.com),点击“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进行注册,输入毕业生基本情况后提交审核; 3)携带以上材料至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委托代管部门审核; 4)高校毕业生凭盖章后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回学校办理《报到证》及户口迁移; 5)市属事业单位办理协议备案手续须查验苏州市人社局开具的《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约、鉴证通知书》,并需接收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在协议书上盖章。
2、请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1、所需材料: 1)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未迁至学校可不提供);苏州本地高校为户口登记表 2、办理流程: 1)查验材料; 2)在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盖章(苏州本地高校毕业生开具市区毕业生落户通知书)
3、请问新录取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到何处办理报到手续?
答:招考录用公务员的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办理报到手续。
4、请问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报到手续?
答:本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处报到。外省师范类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到我市教育系统从教的,先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再转至市教育局。
5、请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解约手续?
答: 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备案手续后,并且在毕业前,并未派遣,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可以办理解约手续。 1、所需材料: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办理流程: 1)退还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2)高校毕业生回学校就业部门重新申领空白就业协议书。
6、请问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工作未满一年,已办理就业协议备案或报到手续并在本市范围内改变就业单位或离开本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1、离开苏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离职证明及报到证,可以办理改派回原籍手续或改派回原毕业学校手续; 2、仍在苏州工作并工作单位仍在姑苏区的,提供离职证明、在职证明、报到证办理改派手续; 3、仍在苏州工作但工作单位变更到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提供离职证明,在职证明(需加盖工作地人才中心接收章)、报到证办理改派手续; 4、工作单位由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变更到姑苏区的,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需先至原人才中心改派,并在报到证或离职证明上盖章)、在职证明、报到证办理改派手续。
7、请问何种情况下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答:1、毕业超过两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2、已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且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