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票验旧申请
纳税人领购的发票在开具完毕后,在去税务机关进行缴销前,需在此模块中进行发票验旧申请,申请信息传输到税务机关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传递单。生成传递单的发票信息,纳税人只能进行查询,不能进行其他操作。验旧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在显示界面上点击“开票处理”下的“发票验旧申请” ,如图3-36所示:
图3-36 打开发票验旧申请窗口
【第二步】选择发票种类后,点击“查询”,如图3-37所示:
图3-37 查询需验旧发票
【第三步】选择要验旧的发票记录,点击“生成验旧单” ,如图3-38所示:
图3-38 验旧发票
【第四步】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即生成传递单, 如图3-39、3-40所示:
图3-39 生成传递单
图3-40 传递单生成成功标志
【第五步】点击“确定”按钮后,如图3-41所示,此时,纳税人可将此传递单打印出来,也可点击“发票明细”查看要验旧的发票的明细清单。若纳税人误操作验旧,也可在生成传递单后,点击“删除传递单”,将发票退回。
图3-41 传递单
(3)受票验证(网络发票)
纳税人拿到的网络发票通过“受票验证(网络发票)”进行验证。
【第一步】登录系统后,在显示界面上双击“受票信息处理”,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受票验证(网络发票)” ,如图3-42所示:
图3-42 打开受票验证窗口
【第二步】输入开票日期、金额、网络发票号,购方税号自动赋值为本纳税人的税号,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如图3-43所示:
图3-43 收受发票验证成功标志
(4)发票查询
①开票情况查询
【第一步】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双击“查询”,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开票情况查询”,如图3-44所示,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发票种类必须选择)。
图3-44 开票情况查询
【第二步】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导出部分或全部发票记录。在需要导出的发票记录前,导出标志上打钩,点击“导出”或点击“导出EXCEL”可将选中的发票记录导出;直接点击“导出”或“导出EXCEL”则导出全部发票记录(“导出”按钮生成XML文件,“导出EXCEL”则生成EXCEL文件)。点击发票记录前的“明细”,可显示该条发票记录的原票样,如图3-45所示:
图3-45 显示发票票样
②开票汇总情况查询
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双击“查询”,在下拉菜单里点击“开票汇总情况查询”,在这里输入要汇总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起始号,然后点击“查询”即可。如图3-46所示:
图3-46 开票汇总情况查询
③单张发票情况查询
【第一步】根据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日期查询发票的具体信息,如图3-47所示:
图3-47 单张发票情况查询
【第二步】点击“查询”,如图3-48所示:
图3-48 显示发票票样
④发票结存情况查询
查询纳税人发票本的结存,验旧情况,如图3-49所示:
图3-49 发票结存情况查询
⑤收受发票查询
受票方接收到本系统所开具的网络发票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
Ⅰ.已使用本发票系统的纳税人可在本系统中查询核实收受到的发票信息;
Ⅱ.未使用本发票系统的受票方,如,个人、医院、行政机关单位等可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nm-n-tax.gov.cn)查询并核实收受到的网络发票信息。
第一种方式操作如下:
【第一步】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发票查询”下方的“收受发票”,如图3-50所示:
图3-50 打开收受发票查询窗口
【第二步】 输入要查询的收受发票的信息,或者按日期选择发票种类后,点击“查询”,如图3-51所示:
图3-51 查询收受发票
【第三步】点击发票记录前的“明细”,可显示该条发票记录的原票样。
第二种方式操作如下:
【第一步】点击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www.nm-n-tax.gov.cn主页右边的“发票查询”,出现,如图3-52所示:
图3-5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
【第二步】 输入收受发票的日期、金额、申报查询号,点击“查验”即可查证受票方收到的网络发票信息。
如果是非本系统开具的发票,则点击“非网络发票查询”按钮,则可以查询单机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
⑥验旧传递单查询
【第一步】纳税人申请验旧的发票记录生成传递单后,可在此模块查看传递单的记录及状态。在左侧菜单项显示界面上点击“发票查询”下的“验旧传递单查询” ,如图3-53所示:
图3-53 打开验旧传递单查询窗口
【第二步】选择生成日期后,点击“查询”,如图3-54所示:
图3-54 验旧传递单查询结果
【第三步】点击“传递单”可查看该份传递单的明细信息。
(5)其它功能补充说明
①单机发票导入
对于部分纳税人原有开票软件中开具的发票信息,可通过此模块导入到本系统中(需在原有开票软件中将发票信息生成符合本系统格式的导出文件,然后在本系统中进行导入操作)。
【第一步】在图3-57显示界面点击“基础信息维护”下方的“单机发票导入” ,如图3-55所示:
图3-55 打开单机发票导入窗口
【第二步】点击“浏览”,找到发票信息导出文件,点击“导入”即可。导入成功后,点击“获取上传信息”则可查看导入发票的信息。
②企业信息维护
发票开具时销售方纳税人信息由系统从税务机关获取并自动显示在发票票面上,纳税人可根据实际开票需要进行修改。
【第一步】点击“基础信息维护”下方的“纳税人信息维护”,如图3-56所示:
图3-56 打开纳税人信息维护窗口
【第二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和税务机关代码不能修改,其它选项均可修改, 修改完毕,点击“修改”。纳税人信息修改后进行开票时,需退出本系统,重新登录才能生效。
③往来客户维护
对于一些经常有往来的客户,可提前将客户信息在此模块处录入,以便日常开票时直接点击票面上购货方名称旁“ ”进行选取。
【第一步】在图3-56显示界面点击“基础信息维护” 下方的“往来客户维护”,如图3-57所示:
图3-57 打开往来客户维护窗口
【第二步】输入客户识别号或客户名称,可查询在本系统内已保存的客户信息。若要添加新客户信息,点击“增加”,出现如图3-58所示:
图3-58 往来客户维护
【第三步】录入客户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若客户信息变更,可在图49显示界面上先选中要更改的客户记录,点击“修改”,出现客户详细信息后,进行更改并再次点击“修改”即可。
④货物信息维护
此模块功能与操作同“往来客户维护”类似。
【第一步】在左侧菜单显示界面点击“基础信息维护” 下方的“货物信息维护”,如图3-59所示:
图3-59 打开货物信息维护窗口
【第二步】销售方可将本纳税人经销的货物在此录入,方便开票时直接选取,具体操作请参见“往来客户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