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政策解读
1、什么是“千企万人”支持计划?
高端研发平台是集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为发挥企业在引育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加快推进万企转型升级,我市计划用3到5年时间,遴选支持1000家具有良好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依托研发平台引进和培育10000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2、高端研发平台包括哪些类别?
经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3、“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中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什么?
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的专家、学者,或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领域急需的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拥有良好研发、创业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内外知名高校和院所博士、博士后等。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作为权利主体,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商标等。
5、企业没有高端研发平台,是否可以申请进入计划?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以申请进入。一是建有自有研发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技术和产品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二是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并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6、企业申请进入“千企万人”支持计划需要提交哪些要件?
建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平台的企业需要提供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证书;科技“小巨人”企业需要提供“小巨人”企业认定证书、自有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以创新联盟、协同创新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的企业,需要提供与高校、院所的合作协议以及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创新或产业化项目的证明材料。
7、“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企业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是企业申请。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tj.lss.gov.cn)“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专栏,下载相关表格,填写所需信息并发送至邮箱(tjsqqwr@126.com)。二是审核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三是公布颁证。对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tten.cn)等网站,公布入选计划企业名单,颁发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证书。
8、企业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后需要开展哪些工作?
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的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和人才培养活动。企业应于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研发平台建设情况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以季度报告表(下载地址http://www.tj.lss.gov.cn)的形式报市人力社保局。连续三次不报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9、“千企万人”支持计划主要包括哪几类支持政策?
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对研发平台建设和升级的支持政策。二是对平台引进人才的支持政策。三是鼓励平台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政策。四是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政策。
10、企业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后,升级为国家级研发平台的,有哪些具体支持政策?
升级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给予平台30万元经费资助;升级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平台50万元经费资助。
11、A企业入选“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后,有平台升级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后企业又有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能否重复申请经费资助?
对平台升级的经费资助最高限额为50万元。A企业如已经获得30万元平台升级经费资助,可申请20万元资助差额。
12、企业入选“千企万人”计划后,柔性引进诺奖大师、两院院士,能否申报经费资助?
可以。诺奖大师、两院院士(为项目主要承担人)与企业立足企业研发课题,申报立项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可以申请经费资助。符合条件的,给予平台30万元经费支持。
13、已经在外省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后调入天津的,是否可以申请经费资助?
引进人才入职企业后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或已经在外省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后调入天津的,企业研发平台均可申请资助。
14、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有哪些?
刚性引进的人才,需提供人才在津完税证明或参保证明,或户口、档案转入天津证明。柔性引进的人才,人才需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工作合同或协议,每年在企业时间不少于3个月。
15、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称号主要包括哪几类?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科院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
16、企业申请人才创新创业经费支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平台申请3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5人及以上,至少40%为刚性引进;二是员工中有1人及以上入选天津市“千人计划”、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等省部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三是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四是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
平台申请5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高层次研发人员10人及以上,至少40%为刚性引进;二是员工中有1人及以上入选国家级人才培养或引进计划;三是取得省部级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四是成果已进入中试或样机(品)制造阶段,具有稳定的实验数据和中试产品。
平台申请8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二是领军人才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研发或技术改造项目;三是领军人才团队攻克企业核心技术难题;四是明显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平台申请100万元经费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引进院士或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主持人;二是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三是科研成果转化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7、对企业提出的经费资助申请如何审核?
符合《<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第5-8条的,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认定;符合《<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第9-12条的,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科技、财政等部门,每季度聘请专家审核认定。研发平台负责人进行答辩。
18、“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经费资助使用范围是什么?
主要用于平台建设,引进、培育、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等,包括实验设备和实验材料等硬件购置安装费;专利申报、维护费以及检索查询费等信息费;引进人才所需服务经费(赴国外或外省市招聘等);平台研发人员参加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经费。
19、企业获得经费资助后,经费如何监管?
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签订《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资助协议》,严格经费支出范围,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出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追回已资助款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在“千企万人”计划实施过程中,区县、委局、系统发挥怎样的作用?
一是区县、系统可推荐企业申报计划;二是开展政策宣传;三是培训人才服务专员;三是做好企业和人才创新创业成果的发现、整理和挖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