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综合纳税服务平台系统网上办税指南第2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17 日期:2015-04-15
对已经签订并开通银税缴款协议的纳税人可以不操作此步。
3、核准确认。
①申请开通。纳税人持《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签订并开通的《电子缴税协议书》、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文书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开通网上办税业务。
②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对核准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订网上办税协议,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申报平台登记网络申报资格,赋予纳税人进行网络申报的相关操作权限。
本指南未详尽事项,请点击“办税大厅”首页 按钮,参看第一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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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申报
基本流程简图
纳税人具体操作步骤。
1、登陆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在 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输入http://www.fj-n-tax.gov.cn,访问省国税门户网站,点击“网上办税”,进入网上办税大厅。
2、纳税人登陆。在“网上办税”左上部“纳税人登陆”栏分别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点击“登陆”按钮进入选择“办税大厅”次网页(具体办理事项网页)。
3、点击进入申报征收网页。点击“办税大厅”次网页(具体办理事项网页)左侧“申报征收”或点击最顶端栏目条的“纳税申报”进入纳税申报网页。
4、选择需申报的税种。点击小规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季度|月)、外企所得税(季度|月)、储蓄存款利息扣缴个人所得税,进入所选税种申报网页。
5、填写纳税申报税款所属期。点击“进入申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您要填写的所属时期。
6、填写纳税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申报表填写网页。纳税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口径填写办理申报税种《纳税申报表》。系统自动进行逻辑校对,纳税须保证填写逻辑正确,否则提交不成功。
7、使用申报表自动计算功能。在申报表中输入各项数据后检查无误点击“计算”,系统会自动在报表中显示计算出的各项应纳税额。
8、提交纳税申报表,划缴税款。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保存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报表并划缴本次申报的税款,并自动从纳税人开户银行账户划缴本次申报税款入国家金库。如果申报表保存失败,则根据提示修改后重试。
纳税人申报后,可在“办税大厅”次页选择“申报查询”查看各期申报表;或选择“缴税查询”查看各期税款是否已划缴成功。一般提交申报表1小时后可以查到该笔缴款记录(缴款时间长短与具体的银行和缴税系统有关)。
如果在“本期未缴纳税款查询”没有查到本期正常申报但尚未缴纳入库的应征税款信息,又而长时间没有查询到银行返回的缴款信息,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具体事项请点击办税大厅首页 按钮查看。所得税申报缴款的操作过程中,请参看第四册。
四、须到国税机关办税大厅办理的情况
纳税人网络申报资格自主管国税机关核准之次日起生效,其日常申报纳税应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办理。但以下特殊情形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1、逾期申报;
2、延期缴纳税款;
3、纳税人发现由系统带出的数据电文不正确或有异议的(例如预缴税额、减免税额等数据);
4、无法通过票表“一窗式”比对,需进行人工干预的;
5、纳税人成功提交申报表并被征管系统接受后需要修改审核表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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