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
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
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项目支出结转——
××项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三)按照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
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
反会计分录。
四、科学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
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转资
金数额。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
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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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
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记或贷记“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科目,
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照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
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
反会计分录。
四、科学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
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
金数额。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
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
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
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本科
目,借记“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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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
贷记本科目;将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
支出、离退休支出、其他支出等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
出结转至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
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
“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
——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
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
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
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
(××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四、科学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
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
结转资金数额。
3402 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
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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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至本
科目,借记“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
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
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
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
生额结转至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支出/非科研支出/行
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科研
支出/非科研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基
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
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
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非
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
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
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自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
额。
3403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