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丙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丙是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出质未作约定,丙可以出质。
【东奥相关链接】(1)郭守杰老师基础班,第二十九讲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老师习题班,第五讲涉及该知识点;(3)郭守杰老师模考班,第一讲单选题第十三题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老师基础班,第十九章涉及该知识点;(5)黄洁洵老师串讲班,第二讲涉及该知识点;(6)黄洁洵老师习题班涉及该知识点;(7)轻一第107页、第123页多选题第1题涉及该知识点;(8)轻二第50页、第268页判断题第13题涉及该知识点;(9)轻四第13页单选题第12题涉及该知识点。
(2)乙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A企业对B公司负担的债务发生在普通合伙人乙退伙之前,乙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东奥相关链接】(1)郭守杰基础班,第二十八讲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老师习题班,第五讲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老师模考班,第一讲单选题第十二题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老师习题班,第四讲涉及该知识点;(5)刘玉芹老师阶段性测评班,第三讲涉及该知识点;(6)轻一第104页、第136页多选题第12题、第137页多选题第16题涉及该知识点;(7)轻二第51页涉及该知识点;(8)轻四第17页多选题第4题涉及该知识点;(9)第三章单元测试,单选题第7题涉及该知识点;(10)第三章机考题库涉及该知识点。
(3)丁拒绝向B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丁应该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P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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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尚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要求: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在本题中,乙公司接受了10万元定金并未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当事人对定金合同进行了变更,故有效的定金数额为10万元。
【东奥相关链接】(1)郭守杰老师基础班,第四十八讲涉及该知识点;(2)黄洁洵老师基础班,第四十二讲涉及该知识点;(3)刘玉芹老师阶段性测评班,第六讲涉及该知识点;(4)轻一第240涉及该知识点;(5)轻二第101页、第290页单选题第6题涉及该知识点;(6)轻四第45页单选题第18题涉及该知识点。
(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转让债权时未通知丙公司,故对丙公司不发生效力。
【东奥相关链接】(1)郭守杰老师基础班,第四十九讲涉及该知识点;(2)郭守杰老师习题班,第九讲涉及该知识点;(3)黄洁洵老师基础班,第四十三讲涉及该知识点;(4)黄洁洵老师串讲班,第四讲涉及该知识点;(5)轻一第241页涉及该知识点;(6)轻二第102页、第215页第6组名师点题、第291页单选题第15题涉及该知识点;(7)第五章课后作业,判断题第11题涉及该知识点。
(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