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服务指南
一、工作流程
1.事业单位提报
事业单位通过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传附件材料(附件应以PDF格式上传,多页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2.举办单位审查
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3.登记机关审查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发现问题的,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处理。
二、网上公开文件目录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
3.上一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或利润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利润表);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填写说明
1.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填写;非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编制的单位,可填报定员数,或不填写此项。
2.从业人数。指事业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
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按事业单位在x年度,进行的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及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填写。
4.业务开展情况。填写事业单位在x年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有关数字,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整改措施等。
5.资产损益情况。事业单位在进行上年度的财务决算后,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收支表)为准填写,单位为“万元”。
6.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绩效”是指事业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绩效考核的相关情况及结果,未纳入绩效考核试点单位的可填写“非绩效考核试点单位,未进行考核”。“受奖惩”是指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奖励和惩罚情况,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和部门内的小型评比,没有受奖惩的填写“无”。
7.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在财政拨款和业务收入以外,其他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无偿捐赠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量、方式,以及按照规定使用的情况和结果;没有接受捐赠的填写“无”。
8.涉及诉讼情况。按事业单位在x年度涉及公诉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9.其他情况。事业单位填写其他应说明的情况,没有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