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部分 综合
一、《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粤府办发〔2019〕14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市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深府办函〔2019〕259号),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有关政策精神,综合考虑我市技能人才队伍情况、职业培训成本等因素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进一步丰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构建覆盖劳动者终身职业生涯“从无业到有业,从学徒到技师、从线上到线下”的培训补贴机制,为技能劳动者终身提升技能提供制度保障。
二、办法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包括哪些?
办法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涉及个人、机构、企业等不同对象,共包括以下6个项目:
(一)个人自学或自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按规定申请的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补贴发个人。
(二)企业免费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按规定申请的培训补贴,具体包括: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补贴发企业。
(三)考核机构完成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任务后,按规定申请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补贴发考核机构。
(四)机构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后,按规定申请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发培训机构。
三、已退体人员能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培训补贴吗?
不能。享受本办法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需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下限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且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享受离退休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四、企业的分支机构能独立申请培训补贴吗?
可以。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并独立为员工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分支机构,经总部授权后,可以根据本办法规定向分支机构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岗前培训补贴、适岗培训补贴和“以工代训”补贴。
五、企业申请培训补贴对企业的银行账户有要求吗?
有。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企业经办人应在系统认真填写本企业账户信息。
六、个人申请培训补贴对银行账户有要求吗?
有。如已开通金融社保卡的,系统默认选择本人的金融社保卡账户。如未开通金融社保卡账户,申请人可手工录入本人其它银行账户信息。
七、同一员工能全部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适岗培训补贴吗?
同一员工同一年度在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已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不能再享受岗前培训补贴和适岗培训补贴;已享受岗前培训补贴或适岗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八、如何查询各项补贴的业务办理进度?
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进入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单位事项”列表中选择已申报的培训事项,点击“办理详情”按钮,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九、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有查询网址吗?
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信息可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gdosta.org.cn);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信息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
十、开展培训的企业、机构是否需要建立台账?
组织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计划、培训课表、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成效、学员签到表、培训视频和照片、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组织开展员工岗前培训的企业应当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人员名册、培训大纲等材料及时归档。
考核机构应当建立考核档案,及时将试卷(机考除外)、评分表(机考除外)、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考核名册表和考试现场录像等相关考核材料归档。
培训和考核档案(纸质或电子档案)至少保留3年,以备核查。
十一、申请补贴需履行哪些主体责任?
企业、机构、个人按照“谁申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所申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由发放补贴的部门负责追回相应款项,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我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并记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部分 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是发给个人吗?
个人。劳动者个人自学或自费学习,并由个人报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技能等级认定等评价考核或个人通过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以下简称《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不含复审换证)的,由个人按规定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个人取得哪些证书可以申请补贴?
个人取得《补贴目录》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授权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我市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核发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深圳市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承接其职能转移的行业组织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以上均不含复审换证),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在深圳没有缴交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补贴吗?
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与是否在深圳缴交社会保险费没有必然联系。具体分为两类情形:
一是,个人取得本地证书,即劳动者取得《补贴目录》内本市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书(不含复审换证),无论是否缴交社保费,均可以在深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是,个人取得异地证书,即劳动者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证书(不含复审换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人员;
3.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4.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5.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四、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取得深圳市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按照《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对应的补贴标准执行。
取得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职业技能补贴目录标准执行。省补贴目录详见附件2。
五、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申请次数?
同一劳动者同一年度(自然年度,下同)最多可以享受3次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包括:个人在本市领取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个人在广东省内其它地区领取的广东省技能提升补贴,个人在本市领取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为个人提供免费培训后由企业申请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六、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申领时限?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以证书记载的核发时间为起算时间。
七、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劳动者个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相应培训补贴项目,下同),按系统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后申请补贴。
市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按批次对上月已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公示,并于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八、2018年取得原补贴目录之外的证书,现在又在新补贴目录里边,还能申请补贴吗?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个人取得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发的证书,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4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培训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人社规〔2018〕1号)规定目录中且未申领过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九、每人都能领取生活费补贴吗?
不能。符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才可同时申领一次性500元的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补贴)。一次性生活费补贴不可单独申领,随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并申请发放(同一年度同一劳动者最多可享受三次)。具体条件如下:
(一)广东省内或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本市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
(三)在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同)中的农村学员。
第三部分 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能不能由员工申请?
不能。按照谁承担培训成本谁申领补贴的原则,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只能发放给企业。企业为员工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并组织员工集体报考我市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或技能等级认定等评价考核,员工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后,由企业按规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员工在参加鉴定考核的报考环节,确认知晓此事项。
二、企业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3.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且在本市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4.企业为员工开展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并组织员工集体报考我市职业资格鉴定、专项能力考核或技能等级认定等评价考核,员工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
(二)符合以上1、2、4款规定条件,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家政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新业态企业,也可以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三、企业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时限要求吗?
有。企业应在员工相应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以证书记载的核发时间为起算时间。
四、企业能否为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申领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可以。属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由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网上服务系统提示操作确认同意后方可由用工企业申请补贴。
五、企业能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生活费补贴吗?
可以。企业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时应当一并为符合生活费补贴申领条件的员工代为申请生活费补贴。
培训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员工生活费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账户。
六、企业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否与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致?
企业申请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次数、补贴标准、申领时限、办理程序等有关要求同个人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一致。
第四部分 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
一、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的发放对象?
企业。企业为新录用员工免费开展培训,实现新员工稳定就业后,由企业申请员工岗前培训补贴。
二、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的申领条件?
企业申请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新录用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四)企业为新录用员工免费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上岗基本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科学素质等),实现新录用员工3个月以上稳定就业;
(五)同一员工在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
三、“新录用员工”指什么?
“新录用员工”是指企业招录的新员工(首次在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企业与新录用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连续缴交3个月以上且不超过9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四、对岗前培训的内容有何要求?
岗前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上岗基本技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意识、质量意识、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科学素质等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五、同一员工能享受几次岗前培训补贴?
同一员工在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岗前培训补贴。离职员工重新入职同一家企业,如此前已享受岗前培训补贴的,企业不能再为该名员工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六、同一年度同一员工岗前培训补贴与适岗培训补贴都能享受吗?
在本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未满3个月的新录用员工已参加适岗培训的,不能由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再申请岗前培训补贴。新录用员工在本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岗前培训补贴;该员工还可参加适岗培训,企业按规定申请适岗培训补贴。
七、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
每人200元。
八、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的申领时限?
企业符合申领条件后的6个月内。
九、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登陆网上服务系统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员工岗前培训补贴,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五部分 “以工代训”补贴
一、“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对象?
企业。用工企业新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方式帮助其适应岗位需求后,由企业申请培训补贴。
二、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应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新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通过以工作代替训练的方式帮助其适应岗位需求;
(四)与参训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并在本市劳务派遣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三、“新吸纳”是指什么?
“新吸纳”是指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新招用(首次在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与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以本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四、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能否申请员工“以工代训”补贴?
可以。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自有员工可在本企业按规定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劳务派遣人员和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实际用工企业按规定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五、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企业可以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吗?
可以。属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需经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确认(根据网上服务系统提示操作)后,才可由用工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六、“以工代训”补贴的补贴标准?
500元/月,按参训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月数计算,每人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6个月。
七、“以工代训”补贴的申领时限?
在完成“以工代训”后3个月内。
八、“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请?
企业登陆网上服务系统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补贴资金按程序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六部分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发放对象?
承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的申领条件?
自2020年1月1日起,参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的机构,完成考核任务后,可以申请技能考核补贴。
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的补贴标准?
分三个档次:
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600元(含)以下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150元;
2.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600元以上、1000元(含)以下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300元;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380元。
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的申领时限?
在完成专项能力考核任务后3个月内。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如何申请?
考核机构根据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登陆网上服务系统,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补贴资金拨入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第七部分 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对象?
承接公益性培训的机构。
二、哪些人员可以参加补贴性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一)重点群体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范围包括:本市低保家庭成员、在本市登记的失业人员、本市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在我市求职就业的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初次到本市求职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二)重点项目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具有深圳户籍或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同时具备培训项目所对应的行业1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程序?
承接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培训:
1.申报培训计划。承接公益性培训任务的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培训计划,填报培训班次、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学时、拟培训人数等信息,提交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发布培训通知。培训计划经备案后,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和机构向社会发布培训通知,机构接受个人报名。
3.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登录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实名注册,选择培训项目、培训班次等报名参加培训。
4.组织开展培训。机构根据本办法要求对报名学员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可以参加一次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公益性技能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50%以上的人员,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
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工种分班次开展培训,并在培训开班3个工作日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将参训信息提交备案。开班信息一经备案,不得修改。
四、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补贴标准?
按照采购服务协议约定标准执行。重点群体培训:最高不超过50元/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元。重点项目培训:最高不超过65元/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机构应在备案班次培训结束后3个月内,按学员实际培训学时向委托培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资金按规定拨入机构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参加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哪些人可以申请生活费补贴吗?
参训学员属广东省内及本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的,可以根据实际参训天数(每8学时换算为1天),按照每人每天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费补贴。机构应当一并为符合条件的学员代为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资金直接拨入学员个人账户。
七、承接公益性培训的机构能否申请补贴资金预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可以在个人报名完毕之后、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之前,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预拨付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培训任务完成后,机构再按上述申请补贴程序申请剩余补贴资金。申请了补贴资金但未按计划开展相应培训或者先行拨付的资金多于实际应拨付培训资金的,应当于培训计划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