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一、公益性岗位
Q: 公益性岗位的含义是什么?
A: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Q: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什么?
A: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还包括开发的农村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林区管护、公共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Q: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内容有哪些?
A: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个人岗位补贴: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单位岗位补贴:每月300元;
补贴期限:3年(距退休5年到退休);
对补贴期满后通过开展职业指导、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补贴标准。
二、援企稳岗
Q: 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条件有哪些?
A: (1)统筹地区实施条件:市级统筹地区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达到1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2)政策实施对象:企业,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等地区的事业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也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3)申请条件。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其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 20%;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出清处置“僵尸企业”。
Q: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程序是什么?
A: (1)参保企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2)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
(3)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含补缴)确定;企业参保地或经营地在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等地区的,计发标准提高到60%。返还的失业保险费一次性发放。
三、扶持创业
Q: 创业培训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A: (1)培训对象: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培训需求、勇于投身创业实践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毕业前一年度的在校大学生(包括休学创业的大学生)。
(2)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对上述培训对象开展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13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300元/人(其中:培训机构1000元/人、合作机构3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
Q: 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A: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Q: 民营孵化基地补贴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A: 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厂房、商贸店铺、办公楼宇等)或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场地租金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租金的80%,物业费用不超过同类地区、同类型场地平均物业费的70%,且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根据在基地孵化9个月以上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在3年孵化期内,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同时,支持地方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返乡创业产业园区、创业小镇、孵化基地,鼓励农民工等人员在园区创业,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入孵企业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给予孵化基地补贴。
Q: 新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A: 根据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Q: 就业扶贫车间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A: 对返乡创业企业设立就业扶贫车间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2000—3000元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
Q: 园区、孵化基地水电气费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A: 对吸纳就业稳定在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在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发生的水电气费,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Q: 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A: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6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6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Q: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是多少?
A: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实施“双向激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Q: 青年见习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A: (1)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2)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五、就业脱贫
Q: 针对贫困劳动力跨省就业有什么支持政策?
A: 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兜底转移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叠加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就业奖励等政策。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者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Q: 就业扶贫车间补贴政策有哪些?
A: 对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贫困劳动者人数,按每人每年2000-3000元的新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补助。对在就业扶贫车间工作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就业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贫困劳动者的,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个车间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2020年3月15日之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对2020年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复工复产人数,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主要用于就业扶贫车间购买口罩、消毒等防疫物资。
Q: 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优惠政策有那些?
A: 对与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Q: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企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A: 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贫困劳动者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六、公共就业服务
Q: 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是什么?
A: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人员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服务。其中,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可申请就业援助。
Q: “2+N”招聘活动是什么?
A: 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常态化开展“2+N”就业招聘活动,精准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2”,是指“周三就业招聘”“周六人才对接”2大主题招聘活动。“周三就业招聘”,主要针对农民工、失业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生代劳动者等重点人群,提供人性化招聘服务。“周六人才对接”,主要针对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劳动者等各类人才,提供人才招聘精细化对接服务。“N”,是指针对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组织开展的N项招聘活动。特殊群体,主要针对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长江经济带退捕渔民等特殊群体,举办个性化、专业化专场招聘会。地方特色,主要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等重点,因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