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保障网上办事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1、网办系统适用人员有哪些?
答:广州市范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分为参保用户和非参保用户,非参保用户可以注册登录网办系统。
2、网办系统登录方式有哪些?
答:单位用户可通过企业CA、企业邮箱和单位社保号登录,个人用户可通过身份证号、市民邮箱登录。
3、初次登录的用户该怎么操作?
答:(1)单位用户:在“帐号”框输入单位社保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密码”框输入原网办密码。
(2)个人用户在“帐号”框输入身份证号,“密码”框输入原网办密码(如果一直没修改过密码的,初始密码是10位数字的个人社保号,社保号不足10位的,前面加1,中间补0,例如原社保号为“3467368”的对应密码应该为“1003467368”)。
4、“广州市非参保单位”是指哪些单位?
答:没在广州市参保的单位(即没有单位社保号)。
5、系统登录密码输入错误几次是否会被锁死?
答:现阶段不会,系统稳定后才会增加锁定功能(暂定:输入3次错误系统锁定30分钟,错误6次隔天解锁,错误次数当天累计,同时发手机短信通知用户)。
6、注册校验信息输错3次,提示“注册校验失败,账号已锁定,请您凭身份证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初始化”。现在能否办理?
答: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重置密码初始化。参保人必需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于办理网上办事大厅重置密码,本人签名及日期。
7、同一个身份证号码的账户,既有城镇职工个人社保号,也有城乡居民或居民医保个人社保号,首次登录系统时是否按不同社保号组成10位数的密码都可以查询?
答:如果有多社保号的,系统随机选择其中一个社保号作为初始密码,在首次登陆时如果用其中一个社保号登录不成功,需用其他社保号尝试登录。
8、首次登录的参保人,没有电子邮箱是否可以通过手机发送注册码?
答:可以,但建议最好用电子邮箱。
9、首次登录的参保人,注册校验时“最早工作单位”显示的单位名称没有对应的单位名称,应如何处理?
答:肯定对应有正确的单位或者街道(居民医保),如没有请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或缴费街道(居民医保)。
10、忘记密码除了通过系统“忘记密码”页面操作取回密码之外,是否还可以到业务前台重置密码?目前,有哪些单位的业务前台可以办理重置密码的业务?
答:取回密码有两种方式:
第一、当前暂时可以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重置(后续将开放到我局各窗口都可办理)。①参保人办理:必需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于办理网上办事大厅重置密码,本人签名及日期。②单位办理: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需要办理密码重置的说明。
第二、通过网办系统重置。点击“忘记密码了?”,输入帐号、电子邮箱或手机,取回密码。
11、验证码太模糊,多次输入都无法成功登录,是否可以调整一下验证码的显示?
答:如果看不清楚,可以点击验证码,更换新验证码。
12、登录时系统会弹出“修改密码”的对话框,是否必须修改密码后才能进入查询系统?
答:对,首次登陆网办系统,没有修改过密码(即初始化密码)的,强制要求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