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积分入学须知
吴江区积分入学政策与苏州有区别。
一、准入条件
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
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市民,须由本人至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非本人申请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
积分入学申请受理时间:2019年3月1日--5月31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居住地所在镇(区)新市民积分管理申请受理窗口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全区8个镇区有17个新市民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接受申请。
三、申请材料要求
必备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在本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申请入读小学的,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相关证明;
申请入读初中的,提供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小学学籍证明。
选择材料
按照《苏州市吴江区新市民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特别提示
1.新市民在本区购买居住房,符合教育局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至房屋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报名,不纳入积分入学管理。
2.2019年积分入学只受理公办小学、公办初中的起始年级申请。小学一年级招收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并且没有取得全国统一学籍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隐瞒学籍信息的取消申请人子女准入资格,并纳入积分管理失信人员名单。
4. 新市民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管理,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 需要参加积分管理的新市民,可至各镇(区)新市民积分受理窗口领取申请表,也可登录“中国吴江”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关表格,网址:http://www.zg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