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常见问答
1、都有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答:不再区分地域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本市户籍人员的外阜户籍配偶、子女,也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2、、城乡居民什么时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待遇从何时享受?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如何选择定点就医医院?
答: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就近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北京朝阳医院为北京市医保A类定点医院,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可经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至我院就诊。(A类、专科、中医为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表:
备注:城乡老年人及劳动年龄内居民第二次以后的住院起付线减半
5、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天数超过90天了,发生的医疗费用中途要进行结算吗?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按实际住院天数结算;超过90天的,按每90天进行结算一次,每一个结算期计算一次住院,计算一次起付线。
6、城乡参保患者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吗?
答:可以,在我院申办特殊病备案的患者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住院报销比例支付,特殊病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
7、参保人想在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先办理什么手续?
答: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门诊就医实行基层首诊制度。参保患者需要先在基层看病之后,经过首诊转诊后,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首诊转诊证明,可转往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是指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服务中心,一级的专科,中医科医院等)。
8、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转诊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一次转诊的有效时间为180天。未经基层定点医疗结构首诊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门诊(急诊除外)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9、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急诊就医需要基层首诊转诊吗?
答:参保患者急诊不需要基层首诊,全市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都能够持卡实时报销。
10、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本人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需要转往非本人定点医院的转诊流程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非本人定点医院的,需要经本人就医的定点医医院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转诊单,患者持转诊单到本人定点医院医保办加盖转诊章后,方可转诊,门诊转诊有效期为30天。
11、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转院手续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内转院的,24小时内转院的按连续住院办理,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与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分别进行结算并累计计算。
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未发生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转入院起付标准计算。
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已发生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转出院的起付标准计算
出院与入院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患者按照二次住院重新计算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