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教育局:宁波小学、初中、高中等教育政策常见问题解答第8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180 日期:2018-03-13
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实行中职学生奖学金政策。获奖学生按在校人数5%比例设立奖学金,并向就读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优秀学生倾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76.问:特殊教育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宁波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就读的学生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项目包括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护理费和住宿费等。
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实行免费午餐政策,免费午餐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77.问: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答:我市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俭学、低收入农户子女困难补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等多种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我市对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奖学金政策。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我市对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
◆高校国家助学金。我市对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第二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国家助学贷款。我市对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年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每学年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我市对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实行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高校补助。我市对我市经济欠发达乡镇(片区)低收入农户子女通过全国高考并被录取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学生实行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高校补助政策。专科生每生每学年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我市对本专科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刚毕业的研究生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我市对退役一年以上,通过参加全国的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通过单招单考进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校)就读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实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学费资助标准,原则上按其实际缴付学费金额补助,最高补助金额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由其自行承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参照现行我市市属高校学生资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市对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刷的荣誉证书。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我市对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人数将按照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数的70%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比例评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我市对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78.问: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由高校统一组织本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本人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支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书面证明文件等。
79.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和利息是多少?如何归还?
答: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00元。
就学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付。借款学生须于毕业后1至2年内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负担,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展期,是否展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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