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问:我是一家企业单位食堂,前一段时间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说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我们不对外营业也要办证吗?
答:是的,需要办证。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食堂的定义是: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就餐的单位。所以企业食堂是餐饮单位的经营业态之一,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386、问:我是一名消费者,前几天我去一家火锅店就餐,看见店里公示着羊肉来源,我想问问,是不是羊肉出问题了?
答:看到的火锅店公示羊肉来源,是我们县食药局按照省市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餐饮环节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我们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在涉及经营羊肉及其制品的餐饮单位逐户发放《关于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的通告》,告知相对人《通告》中的具体要求,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做好羊肉及其制品来源公示,对全县范围内的火锅店、自助餐厅、烧烤店、水饺店等羊肉及其制品使用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整治。
387、问:现在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那么以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还有效么?
答:以前的许可证未到期的话有效,到期后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88、问:食品供货商(非生产厂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供货?
答:食品供货商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始经营之前,需要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商备案登记卡》。
1、设立《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身份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空间布局设备设施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2、办理《供货商备案登记卡》需要:
一级批发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送货授权委托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流动送货车行驶证、总代理协议(授权)书、生产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级批发商:《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送货授权委托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流动送货车行驶证、供货者主体资格证明或备案卡等。
389、问: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请问目前学生们在学校就餐是否吃的健康安全,贵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们在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地方政府负总责,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各司其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分别列入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监管重点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目标管理。
二是在学校食堂的管理当中,必须配备专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的工作人员上岗操作。同时把握好原材料索证发票和进货查验关,确保食品原材料的安全。
三是建立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
四是学校食堂全面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进行信誉等级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自律,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在平时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至少保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校方整改到位,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总之,加强采购环节的食品安全,抓住操作人员个人卫生的环节,抓住规范操作养成良好习惯,抓住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监管,保证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390、问:药店是否可以兼营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应怎样办理相关手续?
答:药店可以兼营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但预包装食品应有专区,与药品分隔存放,保健食品应有专柜。保健食品也是食品,都属于《食品安全法》调整的范畴,因此,经营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应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应先到工商部门核准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同时核准“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
二是连锁药店属于公司分支机构,其公司经营范围内已经核准“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可以到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直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核准“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分支机构不能擅自变更,其经营范围登记和变更应由公司统一办理。但分支机构即各连锁店可以以其负责人的名义先行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中载明“零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后,再到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五年。
391、问:我在超市里买的蔬菜,如果觉得可能农药残留超标,请问你们能不能用仪器检测?
答:县食药监局和各镇(城区)食药监所都购买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可针对“农药残留”“瘦肉精”“亚硝酸盐”“食用油脂”等各种检测项目进行快速检测,当事人如果发现有问题,可就近到当地食药监所进行快速检测。
392、问:卖煎饼果子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从业人员需要每年查体,办理健康证。
393、问:生猪屠宰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不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394、问:我家小区附近,有人牵奶牛在小区门口卖刚挤的牛奶,这样的牛奶安全吗?
答:这个牛奶属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食用农产品不需有证经营,所以他不属于违法行为,牛奶安全不是绝对的,有多方面因素,如操作人员本身身体和卫生状况、承装牛奶的器具是否安全等。
395、问:我从一个小商店里购买了一瓶白酒,口感不对,怀疑是假酒,怎么处理。
答:您可以拨打食药局投诉电话12331进行反映,我们的执法人员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首先会核实商店的资质,查看进货单据及白酒的进货单位的资质,必要时我们会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处理,如确实为问题产品,我们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建议消费者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食品,保存好购买单据,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396、问:我想办一个小食品加工厂,想问问怎么办证?
答: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原来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划归到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目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需要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WWW.12365.sd.cn)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到我市食药监局政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受理以后,按照所申请生产许可种类,由省食药监局或者市食药监局安排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现场审查通过和产品检验合格以后,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要对具体细节进行咨询,您可直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现场咨询。
397、问:经常看到食品包装袋上有个QS,这个QS是什么意思呢?怎么查到QS是真的还是假的?
答:QS是“企业生产许可”汉语拼音(Qiye Shengchan xuke)字头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按照法律要求,生产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必须标示QS标识及生产许可证号。要查询生产许可的真伪,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点击“食品”单元下的“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输入相应编号进行查询。
398、问:我想开一个挂面厂,想问问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按照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下放了第一批共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具体为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酱、调味料)、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糕点。您所要申请的挂面就在此列。因此,您提出申请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您的生产必备条件等安排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也向大家介绍一下,目前,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共28大类、96个单元、525种。今后,山东省食药监局还将将陆续下放部分种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大家如有需要,可持续关注。
399、问: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有一家外地公司想委托我代为加工食品,我想问一下,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方委托你单位加工的食品是否你单位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如果是,你单位和委托方均需要到所辖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山东省食品委托加工备案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企业公章);公正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正书复印件;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时)等。材料准备齐备之后,提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要求办理即可。详细情况,可以到市、县食药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咨询。
400、问:我想从咱县里的一家酒厂购进白酒零售,都需要跟他要什么证件?
答:首先需要确定你选定的进货单位是否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这对保障你自身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很关键。进货的时候,需要查验对方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并需要索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予以留存。另外,需要在进货时建立进货台账,或者留存食品信息完备的单据,这些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次、保质期(白酒可以不填),进货日期,销货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另外,还需要查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也就是合格证或者合格印章或者是质量检验报告。
401、问:我是一家保鲜库(冷库)的经营者,他们在我这里储存食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答:不需要。
402、问:我是一家渔具公司,但也销售点大桶水,他们和我说销售桶装水需要到你们局里办理有关手续,请问需要吗?
答:经过加工,属于直接入口的产品,并且在全国食品许可目录里面的产品必须经过批准生产,销售应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03、问:豆腐和豆腐花属食用农产品吗?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豆腐和豆腐花属于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流通许可。
404、问:我是一个炒瓜子的个体商户,还经销散装瓜果的小杂店,需要办理流通许可证吗?
答:炒瓜子的个体商户应该按照前店后厂的行为办理;销售散装瓜子,按照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属于食用农产品中的炒制的果仁、坚果类,应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05、问:请问加油站里的便利店、报亭、旅馆、洗浴中心等场所销售带包装的食品和散装食品,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06、问:我开的店里经营礼品盒包装的干海参、鲍鱼和即食海参、鲍鱼等海产品,这样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答:销售礼品盒包装的不能即食的干海参、鲍鱼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是可直接入口的海产品,应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07、问:我的孩子现在在上小学,学校周围有很多小商店、小饭店,作为家长,对这些小店卖的东西很不放心,我们应该让孩子选择什么样的商店购买食品才有保障?
答: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目前,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儿童食品、学校周边食品店等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抽检频次;2.向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发放了食品安全公示栏,严格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五项规范要求;3.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了《食品安全告知书》,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4.县食安办还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县食药监局、城管执法局、教体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开展治理整顿,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