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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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按照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
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
的,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
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
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
损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1602 累计摊销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
算。
三、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
的无形资产除外。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
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
限: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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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
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
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 年的期限摊销。
对于取得的单位价值小于1000 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取得的当
月,将其成本一次性全部转销。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科学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
形资产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
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
“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按照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
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本科
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计提的无形资产
摊销累计数。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
科学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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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
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
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科学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照规定
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待处置资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投
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核销无形资产的,还应借记
“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
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应收及预付款
项核销]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科目[长期
投资、无形资产核销],贷记本科目。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库存材料、科技产品和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固定
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库存材料”、“科技
产品”和“固定资产”等科目。
2.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处置库存材料、
科技产品]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
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库存材料、科技产品和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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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库存材料、科技产品和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
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库存现金”、“银
行存款”等科目。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借
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缴国库款”等科目;如果处置
收入小于相关处置费用的,按照相关处置费用超出处置收入的净损
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库存材料、科技产品、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捐赠、调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贷记“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