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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税/地税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284 日期:2016-07-24 



大连国税/地税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大连国税/地税网上申报缴税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V1.0.0
 
目 录
第一章  总体介绍 3
第二章  具体操作 3
1.登录方式 3
2.修改密码 4
3.登录主页 4
4.通知公告 4
5.纳税申报 5
6.综合申报 5
6.1注意事项 6
7.房产税源税源申报 7
7.1注意事项 9
8.房产税申报 9
8.1注意事项 10
9.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申报 11
9.1注意事项 12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12
10.1注意事项 13
11.规费申报 13
11.1工会经费(筹备金) 14
1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5
11.3省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16
12.其他申报 18
12.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18
12.2《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除个人所得税外) 19
12.3《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21
13.个人所得税申报(客户端) 25
14.委托划款 26
15.申报更正 27
15.1税单删除 27
15.2申报撤销 29
16.补充申报 29
17.综合查询-查询打印 30
17.1土地房产税查询打印 31
18.用户信息 34


第一章  总体介绍
新搭建的“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是对国、地税原有网上办税系统的集成,实现了国税局网上办税系统、网上申报系统、出口退税系统、财务报表系统,以及地税局网上申报系统、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共6大系统的功能融合,一次登录即可办理国地税6大系统的所有业务。
注:由于日后将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调整,如有实际操作与本手册不符,请以实际操作中的说明为主。
第二章  具体操作
1.登录方式
① 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bst.dlntax.gov.cn
②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登录系统,用户登录:用户名是纳税人识别号,默认密码:111111;证书登录:电脑插入数字证书,密码为数字证书密码;短信登录,用户名是纳税人识别号,初始密码111111,输入短息验证码登录系统。
 
2.修改密码
使用初始密码登录的纳税人需修改密码,密码安全规范如图所示。
 
3.登录主页
① 纳税人可在此页面选择【地税网上申报】进入地税申报页面。
 
② 如纳税人有其他税源项目登记,可通过【用户切换】选择相应项目登记申报。
 
4.通知公告
涉税通知主要用于查看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5.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此按钮进行纳税申报。
 
6.综合申报
① 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综合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进入后系统会自动列出已认定的税种信息和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
 
② 填写“应税项”等信息,如有减免,可在减免性质栏勾选,并填写“本期减免税(费)额”确认需要申报的金额正确无误以后,点击【申报】,保存成功。
 
6.1注意事项
① 前置条件:涉及税务登记、认定相关税(费)种。如果申报税款信息要与不动产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建立关联,必须先进行相应税源项目的登记。
② 当纳税人需要申报多个一般增值税附征时,录入其中一项增值税附征,其他一般增值税将自动带出应税项(默认与录入一般增值税附征金额一致),免抵增值税附征同样。
③ 涉及减免税的,先录入“减免性质”后才能录入“本期减免税(费)”金额。
7.房产税源税源申报
① 房产税税源申报是房产税申报功能的前置条件。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完成《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新增房产信息,若新增,则点击【新增房屋】按钮。
 
② 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必填项,点击【查询】,可以查询到房屋所在土地信息。
 
 
③ 完成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此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房产编号。
 
④ 点击【确定】,界面弹出应税信息采集界面。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必填项,如纳税人享受减免,填写符合减免的减免信息并保存。
 
⑤ 保存成功后,如纳税人有出租情况的,应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表。点击【新增】,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出租房源必填信息,其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应在“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之间。
 
⑥ 点击【保存】完成房源信息录入。
7.1注意事项
① 当纳税人终止房产税申报时,点击房屋信息操作栏的“撤销终止”,该房屋的所有信息(房屋信息和申报应税信息)将一并删除。
② 如果该纳税人存在房屋信息,可通过房屋的基本信息页面中的税源信息维护填写房产应税信息(从价从租),房产应税信息(从价从租)的减免税信息只能录入一条减免信息。
③ 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从租)信息可通过作废房屋进行删除,房屋信息一旦删除将不会被查询到。
④ 变更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时,变更日期默认为纳税义务有效期起的前一天,变更房屋应税信息(从租)时,变更日期默认为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的前一天。
8.房产税申报
① 如下图所示点击进入房产税申报,系统会自动查询当前纳税人名下的税源信息,直接将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以及相关减免信息带出。
 
② 纳税人可通过点击主附表树查看税收项目的详细信息。
 
③ 点击【申报】按钮,提示申报成功,完成申报。
 
8.1注意事项
① 房产税申报页面中的【税源信息维护】按钮也可以维护税源信息,操作同“房产税源税源申报”操作。
② 房产税申报中的申报是指从价从租全部申报,不可以单独一条申报。
③ 如需申报错误更正,必须先确认没有进行“委托划款”,再撤销申报,最后在“房产税税源申报”修改相应的税源信息。
④ 在“房产税申报”界面中“隶属关系”选择“乡”。
9.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申报
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申报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功能的前置条件,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的审核和数据采集。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是否新增土地信息,若新增,则点击【新增土地】按钮。
 
② 弹出土地总体信息维护页面,填写必录项后点击【保存】按钮,自动生成土地编号。
 
③ 系统提示“土地信息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点击【确定】,系统弹出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根据业务需求填写数据项,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④ 提示“保存成功”,完成土地税源信息录入。
9.1注意事项
① 同一土地若涉及多个等级,需拆分为多个土地进行采集。
② 当纳税人类型为权属所有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时,可填写“土地使用权人识别号”后回车,自动带出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③ 土地应税明细信息维护中的减免税信息只能录入一条减免信息。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① 如下图所示点击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系统会直接将需要报送的税源项目以及相关减免信息带出。
 
② 纳税人可通过点击主附表树查看税收项目的详细信息。
 
③ 点击【申报】按钮,提示申报成功,完成申报。
 
10.1注意事项
① 如需申报错误更正,必须先确认没有进行“委托划款”,再撤销申报,最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申报”修改相应的税源信息。
②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界面中,“隶属关系”选择“乡”。
11.规费申报
此功能用于申报工会经费(筹备金)、残保金、省社保,并对产生的税票进行划款操作,操作同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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