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文档  52文库-文库文档资料大全!
您的位置: 首页 > 管理资料 » 重庆市残保金政策解答第2页
重庆市残保金政策解答第2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158 日期:2017-08-28 




 
10、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由派遣单位缴纳保障金。派遣单位应当将缴纳的保障金核算后计入用工单位应支付的工资、税费等项目中。
 
11、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如何计算缴纳保障金?
 
当年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征收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新登记注册单位应按照上年度实际月份计算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和年平均工资。
 
12、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保障金由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应向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13、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纳期为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申报缴纳上年度(费款所属期)的保障金。
 
保障金的申报、缴纳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
 
    (1)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采取自核自缴的方式,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直接通过重庆地税网站“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大厅申报缴纳保障金。
 
(2)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先登录残联网上平台或到单位所在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根据残联审核结果,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经残联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已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亦应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履行申报手续。
 
(3)其他享受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持相关资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登记;未履行申报手续的,征收机关将予以追缴。

 15、用人单位到残联审核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的5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登陆“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平台”或到单位所在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审核资料。
 
应提交材料包括:①残疾职工的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②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社保缴纳证明;④工资发放证明等资料。

用人单位如何填写保障金申报表?
 
  《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10.200.0.170/办税服务/资料下载/申报表类中自行下载。用人单位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时,应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7、保障金有哪些减免政策 ?
 
   (1)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保障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计算举例:
 
例1:某公司是2014年1月成立的,人数在30人(含)以下,免征期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2017年7月申报上年度残保金时,就可以免缴全年度残保金,只需到地税机关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例2:某公司是2013年5月成立的,人数在30人(含)以下,免征期为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在2017年7月申报时,可免缴4个月,应补缴2016年5-12月残保金。
 
例3:某公司是2013年1月成立的,人数在30人(含)以下,该公司已经超过3年免征期(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应于2017年7月申报缴纳(费款所属期2016年度)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按照重庆市统计局每年度公布的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工资标准计算。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渝财综[2017]40号文件规定,以上(1)、(2)项政策自2017年度[费款所属期2016年度]起执行)
 
   (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当地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依据《重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渝财综[2016]58号)
 
18、用人单位发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与实际不符如何处理 ?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的5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向所在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由残联审核后将数据传递至地税部门。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时,可享受免征或减征保障金。如用人单位对审核后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存有疑问,应及时向当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诉。
 
19、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进行检查 ?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
 
20、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有误等如何处理 ?
 
 由用人单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按照退税的相关规定及流程办理。





    tags: 重庆市残保金政策


豫ICP备14015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