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税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899 日期:2017-09-14
福建省国税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提交申报表后,如何查看一窗式比对情况?
答:税控系统一般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一窗式比对在提交申报的时候进行比对,若纳税人的数据相符是不会弹出相应的提示框,提示申报成功;若纳税人的数据不相符,会弹出一窗式比对结果,并退回申报数据,纳税人可重新调整申报数据或抄税数据后重新生成提交报表。
2、通过电子税务局进入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时,提示“由于您季中认定一般纳税人,本期需要同时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及小规模申报表,请本期先去办税大厅处理,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咨询处理。”,应如何处理?
答:季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本月需要到办税大厅进行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申报,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该情形纳税人申报。
3、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时,提示“很抱歉,税务核心征管系统异常,响应业务对象转换成业务XML报文时出错,请到所属办税服务厅处理该业务!”,应如何办理申报?
答:增值税税种登记申报期限为季度申报,且有效期为季中生效的(例如税种登记有效期起时间为2月1日,而非1月1日起的,税种登记信息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办税桌面右上角“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中查看),暂不支持网上申报,请到办税大厅核对处理。
4、增值税申报时系统提示:“业务处理返回报文不符合规范”,应如何申报?
答:请确认是否为总机构,如为总机构企业,需先完成分支机构增值税申报后,再进行总机构申报。
5、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的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相符,进项税额与认证结果通知书不同,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数据有误的可自行进行数据更新,使用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的,可点击初始化页面下方的查询进项数据,更新进项数据;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软件申报的,可返回申报清册界面,重置报表后,在申报表引导页中点击更新进项数据。
6、非营改增纳税人,但是电子税务局申报清册中增值税申报表显示为“增值税(小规模)_营改增”,是否影响申报?
答:没有影响,目前电子税务局申报清册界面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统一名称均为“增值税(小规模)_营改增”。
7、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即征即退栏次是灰色,无法输入数据,应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即征即退资格登记情况。
8、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引导页中显示税款所属期为申报当天,如何修改调整税款所属期?
答:增值税申报业务中,税款所属期为锁定状态,无法手动修改,出现税款所属期显示为当天的,主要因增值税登记的申报期限为按次申报,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按次申报,请联系税务机关确认申报期限,或直接到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9、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系统出现错误提示,提示“核心征管提示信息:……纳税人没有进行抄报税,本次申报不能进行申报比对”?
答:该提示信息为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反馈提示信息,主要因核心征管系统中无纳税人抄报税信息导致,建议纳税人联系开票系统服务单位确认抄报税情况或者联系税务机关确认核心征管系统中的抄报税信息。
10、一般纳税人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通过,显示抄报认证结果与申报金额不相符,其中抄报认证结果中缺少上月认证通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一窗式比对中进项数据主要将通过税务机关核心征管系统反馈的进项数据与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的进项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其中一窗式比对提示窗口中的抄报认证结果为核心征管系统反馈认证数据,申报数据为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填报的进项数据,如抄报认证结果反馈的进项数据缺失,建议纳税人联系税务机关核对核心征管系统中的认证数据,申报数据,即申报表附表二中的进项数据纳税人可通过下载查看认证结果通知书进行核对确认。
11、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系统提示营改增税负分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列各行次必须等于“营业税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列各行次(正负差10元),以前月份进行申报时没有出现过该提示,应如何调整申报表?
答:根据税局核心征管系统管理要求,增值税申报表中对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中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应的本期实际扣除金额添加了监控设置,如纳税人申报业务营改增前后均存在差额扣除规定的,则需要根据实际扣除金额填报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其他类型业务对此列暂不做监控要求,如出现上述提示内容,请根据营改增差额征收的相关规定填写申报表对应栏次,具体填写规则建议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12、纳税人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未进行认证做进项转出,但本期进行增值税申报时,附表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出现红字进项转出的税额,是否出现系统错误?
答: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数据根据纳税人以购买方名义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数据带出,而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数据,且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进行认证,请检查开票系统中是否有审核通过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如对红字发票申请表申请情况有异议的请联系开票系统服务商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13、纳税人使用网页版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代扣代缴申报,上传EXCEL模板后提示“您导入的代扣代缴文件中含有未认定的代扣代缴税费种,请检查后重新上传”(如下图),如何处理?
答:出现上述提示主要因纳税人增值税代扣代缴征收品目与征收项目代码选择错误,与税费种认定情况不符。出现此类情况,应选择与税费种认定相符的征收品目征收项目重新上传即可,若税费种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建议前往大厅重新认定。
14、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申报表,在提交申报表时会出现提示信息“纳税人货运系统设备未抄报,且纳税人有货运系统发票票种核定及发票结存,请纳税人按时对货运系统设备进行抄报”,应如何处理?
答:该错误信息提示为核心征管系统返回的错误提示,建议纳税人确认一下是否已经抄税,若未抄税的话,则再次抄税;如确认已经进行抄税的,建议带上金税盘或者税控盘前往大厅核实,是否同时发行了防伪税控系统与货运系统,同时发行的情况下如确不需要使用货运税控系统的,注销该系统即可。
15、登录网页版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后,页面出现错误提示,内容为“加载报表文件错误!Invalid stream formatlnvalid stream format”(如下图),纳税人计算机系统为Win7(32位) 系统,使用浏览器为IE11版本,应如何解决?
答:经查询,该问题主要因使用的计算机系统默认语言为英文,导致报表等控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通过“开始”菜单-控制面板-更改显示语言,将格式更改为“中文,简体,中国”后,再打开报表即可恢复正常。
16、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期进项税额手工填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本期申报附表二前期认证相符的进项没有带出来,申报系统中没有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的地方,将本期需要抵扣进项税额填写如申报表附表二第1栏和第3栏提交时提示稽核结果通知书的金额为零,比对不通过,应如何处理?
答: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的确认功能,如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上个税款所属期内有认证专用发票的,本期请到办税大厅进行稽核比对结果的确认,完成确认后可回到电子税务局重新进行增值税申报。
17、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增值税申报表时提示核心征管异常,汇总纳税人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总结构必须填写《汇总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分配表》,但是纳税人非增值税汇总申报方式,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汇总申报总机构需根据提示填写《汇总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分配表》,非汇总申报总机构企业如出现该提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核心征管系统中登记的增值税申报方式。
18、一般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增值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点击选择减税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时出现乱码错误,无法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情况主要因电子税务局客户端升级失败导致,建议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帮助中心处手动下载最新升级包软件,安装完成后重置报表,继续填写申报,或者使用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申报即可。
19、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登入没有显示增值税代扣代缴申报模块,通过网页版进行申报,导入excel模板后,进入申报系统提示所属时间不对,应如何调整?
答:目前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暂不支持增值税代扣代缴申报,需要在网页版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另外EXCEL模块中填写的所属期需要与申报界面中显示的所属期一致方可申报。
20、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时,总分机构销售额合计这一栏没有带出数据?
答:《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总分机构销售额合计列数据由分支机构情况处填报各数据后再自动计算合计数,请先完成分支机构情况处各栏次数据填写。
21、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无法填写,应如何处理?
答:请在申报表引导页勾选《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表格,填写完成该表格后附表二相应栏次就会带出数据。
22、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报表时,主表第13栏上期留底税额“本月数”与上个月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数据不一致,是否与政策规定不一致?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规定:二、本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 留底挂账税额本月起一次性计入本期数。
23、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通过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时,附表二第六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是灰色的不能填写,应如何办理申报?
答:该栏次设有监控,需为农产品收购企业才可填报,否则需到办税大厅受理申报,具体填报条件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24、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更新进项数据后附表二没有显示出完整的进项数据,认证结果通知书中的进项数据是完整的,应如何处理?
答:经排查,出现此问题主要因核心征管系统中的一户式查询和税费种认定中的纳税人营改增类型不一致。因此,出现这种情况建议纳税人前往大厅,由税务局工作人员重新核对其税种认定并保存,一户式查询和税费种认定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即可申报。
25、纳税人登记的是一般纳税人,但在申报查询界面显示已经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的报表,在我要申报的界面点击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表显示已申报?
答:经查看,纳税人存在核定定额信息,已通过税务局提交申报、批量扣缴税款,需先联系税务机关核对取消定额信息后才可再次进行申报。定额信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综合查询-定额信息查询处查看。
2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进行申报,但是在申报清册中没有显示增值税申报表?
答:经查看,纳税人存在核定定额信息,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请到办税大厅查看修改税种登记信息,另建议可通过综合查询-综合查询-定期定额核定信息查询处查看 。
27、纳税人以前月份税款逾期未缴纳,当前税款所属期内已在大厅补缴税款,次月申报期内进行增值税申报时,主表33栏欠缴税额仍体现欠缴税款,如何处理?
答:根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表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第33栏“其中:欠缴税额(≥0)”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已形成欠税的增值税额。因此,纳税人上期逾期缴纳税款,已产生欠缴税款,因此会在本期申报表中体现,如纳税人对该数据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对。
28、增值税申报时,提示“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应等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7行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的合计数”,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勾稽关系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8栏的免税销售额应该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7栏的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合计数相等,如出现错误提示请检查2张表格的对应数据,另外,请注意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分为减税项目与免税项目2个部分进行填报,请根据适用减税优惠政策或者免税优惠政策选择填报。
29、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增值税申报提示,“您没有认定增值税申报品目,不能填写该申报表”,无法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请查看并核实纳税期限是否为按季申报的,若是按季申报,应在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月的申报期进行申报,即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进行上个季度的申报。若是按月申报的,建议点击“申报纳税-我要申报-重新获取申报清册-获取申报清册”后再进行申报。具体信息可在右上角“我的信息”--“税费种认定”中查看。
30、增值税附表一填的是第二行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但是在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找不到0.17的税率,应如何填报?
答: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下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要选择合适的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目前适用17%税率营改增项目为有形动产租赁业务,如提供业务为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需要填写税负分析表。
31、增值税进入申报时系统提示:“业务处理返回报文不符合规范”。该纳税人是总机构,其分支机构是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个月不需要申报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答:因目前税务核心征管系统要求分支机构完成增值税申报后才可进行总机构申报,因此,分支机构申报期限要求与总机构一致,请纳税人联系税务机关调整税种登记情况。
32、增值税申报点填写时系统提示“纳税人在该属期内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先认定”,应如何处理?
答: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税种登记信息,包括纳税期限,税种有效期等内容。
33、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增值税,已校验通过,可是点申报时系统提示税负分析表第7列的数据要等于税负分析表的第6列数据/主表11栏*主表19栏的数据。税负分析表第7列的数据是填写完主表后系统自动带出来的,手动计算过发现这两边的数据是相等的仍出现错误校验提示,应如何调整?
答:税负分析表第7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应注意计算时需要合计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数据。
34、客户端或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点填写时系统提示“您尚未进行上期申报表申报,请到办税大厅补充申报后,再进行本期的网上申报。”纳税人表示上期已通过办税大厅完成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该情况主要是因为核心征管系统中,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种同时存在季报和月报,需要完两个纳税期限的报表都完成申报才可以进行本期申报,建议到办税大厅补充申报,另外需要税务机关取消其中一个纳税期限的税种登记。
35、《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能否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答:不行,该表格为纳税人在异地提供业务,在业务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进行预缴申报时填报。
3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时提示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大于*万,不应填写第10栏,应如何处理?
答: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信息为核心征管系统取数信息,如对该数据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对确认。
37、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但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次(或者服务、不动产及无形资产列)为灰色无法填写,应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主要因纳税人仅登记服务,不动产及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种(或者仅登记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种),没有登记商业或加工修理修配品目的增值税税种(或没有登记应税服务税种),如确有发生相关业务的,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登记。
38、小规模纳税人填写申报表主表预缴税额时提示“您输入的预缴金额不应超过0”,应如何申报?
答:预缴税款栏次已开放填写,如确认有误,纳税人可与税务机关核实后手工修改,另外该数据与核心征管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比对监控,如出现类似提示,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对预缴数据,。
39、增值税申报系统中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提示信息有误,如何调整?
答:起征点信息是在核心征管系统中设置的,如提示信息有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对。
40、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二栏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该栏次自动带出,无法修改应如何处理?
答:该栏次由系统带出代开票数据,已可手工修改,但该数据与防伪税控中的代开票数据及自开票数据进行校验,如有错误,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对。
41、增值税申报表能否填写负数金额?
答:暂无法填写负数金额,如需要进行负数申报,请到办税大厅受理或者联系税务咨询部门确认如何进行申报表填报。
42、一般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申报,打开增值税申报表提示“初始化数据生成失败”,无法进行增值税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主要由于税局核心征管系统税收减免优惠设置异常导致的,纳税人可联系税务机关确认税收优惠设置情况后再进行申报。
43、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在填写报表时,主表25栏本年累计为什么没有加上本月数的数据?
答:根据增值税申报相关填报说明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25栏“本年累计”按上年度最后一个税款所属期申报表32栏“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的本年累计带出,而非直接由本年各月数据进行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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