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业务办理流程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32 日期:2015-02-03
黑龙江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申报业务办理流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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