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流程
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流程
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可以采取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委托申报或网上申报方式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办税厅上门申报
通常情况下,是指纳税人或者受托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纳税申报事项。办税厅上门申报实操流程如下:
1.领取表格
纳税人可到办税厅免费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也可以登录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模块(http://www.hljtax.gov.cn/wwqt/index.htm)免费下载使用。
2.填写表格
纳税人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
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的填表规范如实填写,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到办税大厅前台咨询。
3.递交表格及相关资料
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大厅(个税自行申报专窗)办理申报,并提交下列资料:
(1)纳税人已签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回纳税人,一份留存);
(2)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需要补(退)税的,需同时递交《个人所得税明细纳税申报表》。
4.取回申报回执
纳税人取回主管地税机关盖章后的第二联《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作为申报回执。
二、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方式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填写申报表,并采取邮寄申报表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邮寄申报方式操作流程:
1.领取表格
纳税人使用的个税申报表,可以直接到各市(区、县)地税局的办税大厅免费索取,也可以到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模块(http://www.hljtax.gov.cn/wwqt/index.htm)免费下载使用。
2.填写表格
纳税人按照《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的填表规范如实填写,在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登陆黑龙江省纳税服务以及各市的纳税服务网站咨询,也可拨打12366咨询,或者直接到各主管地税局办税大厅前台咨询。
3.邮寄表格及相关资料
纳税人将申报表格及相关资料装入邮政标准信封,并在信封内装入已粘贴邮票的回邮信封(信封上注明收件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最后到邮局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EMS)的方式邮寄到主管地税机关。
4.取回申报凭据
纳税人以邮政部门的挂号信函收据作为邮寄申报的凭据;申报日期以纳税人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 委托申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指税务师事务所)或者扣缴义务人及其他个人(以下统称代理人)代理申报。代理人必须对代理事务中知悉的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签订委托协议
纳税人委托代理申报时,应当与代理人签订《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委托代理协议》。
2.核对信息资料
代理人将纳税人提供的其纳税年度内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合并后,通过便捷的方式将统计结果交给纳税人本人核对。
3.代理申报
代理人收到纳税人反馈的核对结果和有关涉税资料后, 对符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标准的,依据纳税人的反馈结果,逐一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经纳税人本人再次核对并在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后,连同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协议(一份)交给代理人,由代理人集中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取回申报凭据
受托人完成受托纳税申报手续后,应向纳税人个人转交地税征收机关退回的第二联纳税申报表等相关税务资料。
四、 网上申报
纳税人可以到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12万重点纳税人申报网上申报系统(http://210.76.63.183:7001/index12W.jsp)
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登入后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上传身份证扫描件,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