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一、网上个税自行申报适用于无需补、退税的纳税人,需要网上申报的纳税个人应首先到柜台申请办理网站个人登陆帐号和密码。
(一)本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一式二份;
(二)委托他人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申报委托书》一式二份、《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于申请采用“网上申报”的声明》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根据证件号码和密码登陆厦门地税网站。进入厦门地税网站首页(http://www.xm-l-tax.gov.cn), 点击首页左侧的“网上办税服务中心-个人用户”图标
三、个人用户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一)第一个菜单是表报报送,进入后如下图: 1)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年报表) 2)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月报表) 3)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年报表) 年所得12万以上收入的纳税人视下列情况分别填报报表: 1)无境外所得且无需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 2)有境外所得但无需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 3)有境外所得且年所得未达到12万元无需补(退)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 如果选择年报表,则税款所属期默认为上个年度即2006年01月到2006年12月,不能跨年申报。纳税人自己可以选择年度申报,比如2005年度或2004年度 选择月报表, 则税款所属期默认为上个月,假如这个申报月份是2007年2月,则税款所属期默认为2007年1月, 纳税人可以自己选择月份如实申报,但不能跨月申报。 在申报期内(2007年3月31日前),纳税人需要修改已提交成功的申报表的,可以在网上自行删除报表后重新提交报表。申报期过后,纳税人只能上门到税务机关柜台来申报修改已提交的申报表; 各种申报表的录入说明如下: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年报表),如下显示: 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月报表),如下显示: 这是月报表,每月的收入可能不止一项,纳税人应增加明细如实申报。 如下图所示,所得项目有多个,所得栏目最底下有个加,减的标志,‘-’‘+’, 就是用来增加或减少所得明细。 所得期间始和止应按日期格式填写,其它栏目则必须填写数字。 (二)第二个菜单是“查询功能”,可进行个税明细申报记录查询。 (三)第三个菜单是其它项,其中有个修改密码的菜单项,纳税人个人用户登陆密码可在此修改。如下显示:
进入个人用户的网上办税服务中心登录页面
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确认进行登录。
现在只要求纳税人录入菜单列表所列的三张报表:
纳税人根据报表上的名目如实填写,填写栏目带红星的是必填项。所得项目一定要用数字填写,其它字符是无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1)(年报表)的所得项目共罗列了11种所得项目,如无该项所得则应填写数字0。
纳税人根据报表上的名目如实填写,填写栏目带红星的是必填项。
3、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年报表)操作类似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月报表)。
纳税人输入申报日期始和止,选择相应的税目和应税项目,就可以查询出本人个税申报缴纳情况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