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定代表人
1、由年检系统自动生成姓名、性别以及身份证号。其他信息请根据法定代表人实际情况填报;
2、如法定代表人已发生变化,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和(五)会长、秘书长
1、由年检系统自动生成姓名、性别以及身份证号。其他信息请根据法定代表人实际情况填报;
2、如会长、秘书长已发生变化,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四、活动情况
(一)年度基本业务活动
1、根据本社团《章程》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应该召开1次;
2、根据本社团《章程》规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3和4、学术和专业会议以及培训情况根据社团实际会动情况填报。
(二)公益活动情况
1、公益活动项目具体开展情况可在总结中说明;
2、提供公益活动服务中所支出的经费。
(三)涉外业务活动情况
1、涉外业务活动含港、澳、台地区;
2、参加或组织涉外活动、接受境外捐赠等,应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3、聘请外籍员工的单位,应按照外籍人士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信息公开情况。
1、各单位应主动上报信息,反映特色工作、亮点工作,分享工作成绩,可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信息上报”栏目,从中获知信息报送与采用条数;
2、刊物指由本社团创办,包括简报。
(五)社会团体开展以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为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属于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不列入统计范围。
五、党建情况
(一)党员总数应将前面所填“从业人员”作为统计基数,其中专职人员中的党员数也应将“专职人员”作为统计基数。
(二)党组织情况
1、党建形式:填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联合支部、党建联络员等党建形式以上级党组织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为据。确无以上党建形式的单位填报“无”;
2、隶属关系:以上级党组织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对应;
3、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4、填报“无”党建形式的单位填写。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指“专职人员”中有3名党员以上的。
(三)根据单位是否建立共青团和工会实际情况填报。建立共青团和工会的,以上级团委和工会批准文件为据。
六、资产及财务情况
1、所填数据应与2014年度财务报表一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2、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所获得项目资助视作政府购买服务收入;
3、资产及财务报表中的各会计科目,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财务情况请按照本报告书财务报表格式填写。尚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请将所编制的年度会计报表按照本报告书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填列。
4、纳税情况
未缴税的可填0。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的填报说明
资产负债表(会民非01表)
一、年初数与期末数
表中各行的年初数填写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期末数根据2014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余额和报表所列项目直接或者经过合并或拆分后填列。金额单位为元,列至分(包括《业务活动表》及《现金流量表》)。
二、资产部分
(一)流动资产
1、第1到4、8、9、15、18行,按照填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列。其中:第1行应根据现金日记帐和所有银行账户的余额合并填列。
2、第20行流动资产合计不需填,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为:
20=1+2+3+4+8+9+15+18
(二)长期投资
第21、24行分别按照填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列。第30行长期投资合计不需填,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为:
30=21+24
(三)固定资产
第31、32、34、35、38行由填报单位填列,第33、40行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分别为:
33=31-32
40=33+34+35+38
(四)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
第41、51行由填报单位填列。
(五)资产总计
第60行资产总计不需填,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为:
60=20+30+40+41+51
三、负债和净资产部分
(一)流动负债
第61、62、63、65、66、71、72、74、78行由填报单位按实际填列,第80行“流动负债合计”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为:
80=61+62+63+65+66+71+72+74+78
(二)长期负债
第81、84、88行由填报单位按实际填列,第90行“长期负债合计”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勾稽关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