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也可以到各级工商机关登记窗口领取新的登记表格。
三十三、为什么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是工商注册便利化大力推进的技术保障,也是大势所趋。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网络科技在公司注册中的应用,网上注册已成为登记服务的潮流,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新加坡等国家已经实现全程网上注册。可以说,公司注册已进入“e”时代。我们国家这么大,市场主体总量比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多,以后还会大量增加。不加快信息化步伐,就不可能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三十四、有人认为,电子营业执照就是纸质营业执照的电子复印件,对此应如何正确认识?
电子营业执照不是纸质营业执照的电子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和技术法规由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营业执照相比应更方便、更安全,公开性更强,信息量更多,作用更大,必须具备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网上申请、网上发放、网上识别等功能;在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告知,申请者在领到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其他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就可以在网上看到同一个执照;看到营业执照就可以看到持照者的基础信息和最新的应公示信息;发照机关依法吊销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相应的操作,在通知持照者的同时向社会公示告知该营业执照失去法律效力,或者在网上将该执照注销。
对于电子营业执照,应看得更深一些、更远一些。目前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都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长远看,电子营业执照将会是市场主体首先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唯一的合法凭证。
三十五、如何确保严管落实到位?
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以及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
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的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的自我管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比如说,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等,这些部门的信息要共享,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
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