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投资方信息中,投资比例之和必须为100,必须至少添加一条投资方信息。
l 税务代理中,默认不使用税务代理信息,如果选择【是】,需要填写带*号的字段。
l 业主信息必须填写。其中带*号的为必填项。
l 在填写完所有的信息后,点击【保存】,系统将保存纳税人的登记信息,数据量较多请耐心等待(大约10秒左右)。
l 保存成功后,系统会产生一条流水号,纳税人需要牢记自己的业务流水号和密码。用户通过业务流水号和密码到大厅中办理网厅的管理账户。
l 点击【提交】,用户保存的预登记信息将会被提交。用户可以点击【受理通知书打印】,进行受理通知书打印。
l 用户点击预登记申请资料,可以查看和修改预登记信息。
l 用户点击打印预登记受理单,输入业务流水号和查询密码,可以打印已经提交的预登记业务受理单。
6.3 申请类
6.3.1 延期申报
6.3.1.1 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后,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纳税人应先按上期实际缴纳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然后在税务机关批准的延期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结算。
6.3.1.2 功能描述
本业务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延期申报的网上延期申报受理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延期申报申请表填写、确认提交申请表、查看打印涉税事项通知书。
6.3.1.3 操作人员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6.3.1.4 操作说明
l 操作人员按照【涉税申请】—【申请类】—【延期申报】的顺序进入本模块,做延期申报。
l 延期申报中,系统默认显示(按上期实际纳税额)的税种信息,选择申报延期方式,系统会自动显示用户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信息。
l 页面中带红色*号的字段是必须填写的项目。业务资料列表中的项目,点击【上传】按钮,弹出对话框,选择资料后点击对话框中的【上传】进行上传。
l 可以上传多个资料,上传成功后关闭提示框,就可以在页面中查看和删除上传的资料。
l 点击页面【保存】按钮,将保存纳税人填写的页面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纳税人登记信息。
l 在提交成功后,点击【受理通知书打印】按钮,将显示涉税事项通知书,操作人员可以在此打印该通知书。没有提交的时候将提示用户先进行提交。
l 提交成功后,用户可以通过菜单再次进入延期申报,进行下一次的延期申报。
6.3.2 延期纳税
6.3.2.1 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及扣缴人义务人申请,对因有特殊困难(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6.3.2.2 功能描述
本业务由纳税人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起,为纳税人提供延期纳税的网上延期纳税受理的功能。本功能主要包括:延期纳税申请表填写、确认提交申请表、查看打印涉税事项通知书。
6.3.2.3 操作人员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
6.3.2.4 操作说明
l 操作人员按照【涉税申请】—【申请类】—【延期纳税】的顺序进入本模块,做延期纳税。
l 延期纳税中,用户可以填写自己需要延期申报的税种信息。系统会自动根据填写的申报税额,计算缴纳税款总额,并显示在页面上。
l 页面中带红色*号的字段是必须填写的项目。业务资料列表中的项目,点击【上传】按钮,弹出对话框,选择资料后点击对话框中的【上传】进行上传。
l 可以上传多个资料,上传成功后关闭提示框,就可以在页面中查看和删除上传的资料。
l 点击页面【保存】按钮,将保存纳税人填写的页面信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纳税人登记信息。
l 在提交成功后,点击【受理通知书打印】按钮,将显示涉税事项通知书,操作人员可以在此打印该通知书。没有提交的情况下将提示用户先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