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常见问题解答三
一、关于必录信息
在录入人员信息时,对属于必须录入的项目(即项目名称有*号的),必须录入规定格式信息,否则无法保存已录入的信息。
在进行人员信息采集时,若相关信息不符合规范,在【添加】或【导入】时会有对应的提示。如:身份证号码不满足校验规则、姓名中不能有特殊字符等。在弹出相关提示时,需按照提示要求,更改相关信息为合法信息后,重新保存即可。
二、当报送人员获取反馈,出现“经办人姓名(!!)包含非法字符或者长度超过150”的错误提示时,如何处理?
出现此提示是由单位税务登记实名办税信息中的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信息有误导致,单位经办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实名办税登记或者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相关信息采集登记即可(如果税务登记的形式是组织临时税务登记,则必须上门至主管税务机关柜台,通过完善组织临时税务登记信息中的办税员信息进行处理)。新登记的信息一般将于1个小时内更新至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如果一小时后登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还未自动更新,可手动下载“办税信息”:进入【系统设置】-【申报管理】-【办税信息更新】功能模块,点击“下载”。
三、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界面的“更多操作”按钮,会出现修改及删除菜单,发现人员信息存在错误的信息,需要【修改】人员信息,或【删除】人员信息后重新登记。什么场景下用【修改】,什么场景下用【删除】呢?
1.当该人员已经申报过相关报表了,即已经存在历史记录了,则不允许删除该人员信息了,只能使用【修改】功能,其中:
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此两个信息是不允许修改的。若录入错误,可把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重新登记正确的人员信息。
姓名:可以修改,但是请谨慎操作。若姓名录入错误,并且已经申报过个税了,修改姓名后,会在税局的系统中形成两种记录。一种是修改姓名前的申报记录;一种是修改姓名后的申报记录。若将来该员工需要去税局打印完税证明,则首先需要做自然人信息变更登记。否则修改姓名前所申报的数据,是无法打印到完税证明的记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