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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第26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65 日期:2016-08-25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符合免(减)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报送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相关资料;

5.免税车辆重新申报车辆,应提供以下资料:

--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

--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 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原件及有效证明资料。

6.补税车辆,应提供以下资料

--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和补税相关资料。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请自购买、进口或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2.您购置应税车辆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您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4.您购置的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5.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5.12查账征收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纳税申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请按照以下提示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15年版)》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或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应报送:

--总机构在月(季)度终了之日起 10 日内,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 年版)》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分支机构在月(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应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填报《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3.企业固定资产采取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的,预缴申报时,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您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国税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您可选择网上办税平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税。

2. 如果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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