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酒受托加工方报送);
4.《生产经营情况表(年报)》(酒消费税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 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5.《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6.《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发生减免税项目时填报)。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抵减进口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纳税人报送)。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您可选择网上办税平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税。
2. 如果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5.7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从事成品油生产、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纳税人,请按照以下提示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报送);
3.《本期减(免)税额计算表》(按照税法规定减免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填报,不含暂缓征收的项目);
4.《成品油销售明细表》;
5.《消费税扣税凭证明细表》(外购、进口或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报送);
6.《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成品油应税消费品受托加工方实际业务发生时填报);
7.《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发生减免税项目时填报);
8.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企业按月报送:
—《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
9. 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申请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的纳税人按月报送: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
--《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2.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3.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4.石脑油、燃料油使用企业按月报送: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含税油品”项”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号码”所对应的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当期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取得认证相符的普通版及汉字防伪版(非 DDZG)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您可选择网上办税平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税。
2. 如果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5.8小汽车消费税纳税人如何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从事小汽车生产、委托加工的消费税纳税人,请按照以下提示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1.《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小汽车受托加工方填报);
3.《生产经营情况表(年报)》(纳税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后填写,次年1月份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4.《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发生减免税项目时填报)。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无。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您可选择网上办税平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