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价格证明。
——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提供: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 寸照片。
——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办理: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①《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②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相关证明。③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相关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5)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6)期货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有关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7)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名称等)
的说明。
(8)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9)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10)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复印件。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
——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非自主开发情形时报送)。
(11)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
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1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提供)。
(1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有关部门批准设立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获得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或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运营资质条件证明复印件。
——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时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省级或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境内技术转让时提供)。
——省级或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复印件(向境外转让技术时提供)。
(15)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企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HFC 和PFC 类CDM 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的N2O 类CDM 项目的证明材料。
——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给国家的证明资料。
(16)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办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 份。
——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提供)。
(17)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