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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放弃免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您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 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3.如果您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附 录
7.1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手册
尊敬的纳税人:
原先我省统一的网上办税仅限于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税(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网上扣款等功能,与其他兄弟省市和外部门相比,缺少信息化服务产品,绝大部分涉税业务需要到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高峰期内经常发生排队拥挤现象。为了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创新服务措施的要求,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省局依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梳理了纳税人日常办税事项,研发了网上办税平台,在部分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运行,11月份实现与金税三期对接,2016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工作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托现有网上一体化办税平台,遵循“开放、智慧”的理念,不断整合、完善、拓展、创新网上办税功能,逐步将纳税人需要上门办理的事项搬出办税服务厅,搬到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上去,通过统一业务规范、简并报送资料、优化办税流程,最终形成“业务申请入口统一、内网外网处理一体、线上线下办复互补、信息推送渠道多元”的办税新模式,达到减少上门次数,简化办税手续,减轻窗口压力,节约办税时间的目标。
服务内容。目前,网上办税平台涉及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税银互动等12大类121个服务事项,涵盖199个涉税业务。按照业务在网上的办结情况,将业务划分为“受理即办类”、“预申请类”、“告知类”和“延伸类”。
根据您登录网上办税平台的方式,区分是否使用税务数字证书(包括安徽CA证书等第三方CA证书)采用不同的方式办理网上业务。
1.受理即办类:对您可以不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业务,使用税务数字证书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等20个服务事项(包含60个具体业务,见附件2)及发票认证业务,实行网上受理并直接办结;未使用税务数字证书的,目前只有网上申报、发票认证、财务会计报告报送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4个服务事项(包含4个具体业务),实行网上受理并直接办结。实行网上受理并直接办结的事项,只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提供相关电子申请资料,涉及的164种纸质资料按《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43号公告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纳税人留存备查。
2.预申请类:对您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代开发票、增值税退税优惠等30个服务事项(包含68个具体业务),纳税人网上预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约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前往办税服务厅快速办结。预申请事项在条件具备时,逐步调整为受理即办事项。
3.告知类:对您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且目前实行网上预申请意义不大的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注销登记等61个服务事项(包含61个具体业务),在网上告知您办理所需资料及具体业务流程。告知事项在条件具备时,逐步调整为受理即办或预申请事项。
4.延伸类:税银互动、信用级别查询、物流快递业务等9个服务事项(包含9个具体业务),为网上办税平台的延伸服务。
系统运行环境
硬件
建议配置:
CPU:双核2.0以上
内存:2G及以上
硬盘:500G以上
网络:正常上网即可
软件
操作系统:windows xp ,windows7
浏览器:纳税人端IE8及以上,税务端IE8
系统登录及公共操作说明
系统登录
纳税人登录地址:http://120.210.205.3:8081/wsbs/,进入网上办税平台的登陆主界面,如图所示:
登录方式
1.数字证书用户登录
在“网上办税平台”登录主界面的选择“税务数字证书”,在“请输密码”输入框中输入:相应密码(金税盘或者税控盘密码)。
2.用户名登录
在“网上办税平台”登录主界面的选择“用户名登录”;
在“请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输入框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在“请输密码”输入框中输入:相应密码(首次登录密码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的后六位);
在“请输验证码”输入框输入“验证码”,建议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3.无证户登录
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户直接点击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户 “登录”按钮。
平台业务操作流程
受理即办类:
案例:“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操作流程
按照【税务登记】—【受理类】—【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的路径进入该功能模块,进入模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