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如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或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纳税人,除特殊情况外,您应当按照以下提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如果您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是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您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果您提出申请,请按以下提示办理。
如果您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果您提出申请,请按一下提示办理。
如果您是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件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1.如果您是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且年应税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请您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所属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2.如果您是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在任何一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3.如果您是新开业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自税务登记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即时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2)上述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
2.上述的“年应税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3.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请您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否则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期限为3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是指: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注册资金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发企业。
5.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期限为6个月的其他一般纳税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7. 新开业增值税纳税人(即办理税务登记未超过30日),从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其他情形从受理申请的次月起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8.如果您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2如何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登记?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选择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请按以下提示向主管税务机关交书面说明。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证明符合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资料。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即时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无
2.3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如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销售电力,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砂、土、石料,销售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销售自产的自来水,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等,您既可以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申报缴纳税款,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当您选择按照简易办法征收,请按以下提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