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操作手册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手册
发行日期:2018年7月29日
使用说明:
本手册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标准版用户手册,仅解释标准版业务及操作说明。若因各地政策差异,功能与本手册说明存在差异的,以当地解释为准。
软件的相关操作,只要了解基本的电脑操作即可完成。因此本手册重点偏向于业务介绍。
目录
1 系统概述 5
1.1 运行环境 5
1.2 系统安装 5
1.3 系统初始化 5
1.4 系统登录 9
1.5 系统业务简介 10
1.6 软件首页 10
2 人员信息采集 11
2.1 业务含义 11
2.2 软件操作 13
3 报表填写 18
3.1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18
3.2 限售股转让所得报告表 52
3.3 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报告表 55
4 其他附表 56
4.1 减免事项附表 56
4.2 商业健康保险附表 58
5 申报表报送 59
5.1 发送申报 60
5.2 获取反馈 62
5.3 打印 62
5.4 申报更正 63
5.5 申报作废 64
6 网上缴款 64
6.1 税款缴纳 64
6.2 历史查询 66
7 查询统计 68
7.1 申报明细查询 68
7.2 申报情况查询 68
7.3 扣缴报告表查询 69
7.4 个人收入统计 69
7.5 分项目分税率统计 70
8 备案表 70
8.1 分期缴纳备案表 70
8.2 递延纳税备案 76
8.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85
8.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86
9 系统设置 88
9.1 系统管理 88
9.2 单位管理 89
9.3 申报管理 89
10 企业管理 89
1系统概述
1.1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 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
分辨率:推荐1366×768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
内存:建议 4G及以上
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
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1.2系统安装
各地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时,会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到用户下载安装包。一般是在各地税务局网站上找到当地的安装包。具体下载地址,请留意税局通知。
系统安装步骤:
双击安装包程序后,直接点击【立即安装】按钮,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可点击【自定义安装目录】选择安装路径。
图:1.2-1
注:若已将本系统安装在电脑中,双击安装包将提示“修复”或“卸载”,如下图:
图:1.2-2
1.3系统初始化
软件安装完成后,首先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注册。初始化注册的过程,即是通过税号从税局网络上获取最新的企业信息,保存到本地客户端的过程。
软件安装完成后,点击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按钮(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一共分为五个步骤。
1.3.1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单位税号,已经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图:1-3-1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确保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1.3.2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
本步骤无需人工干预,相关界面数据是由税局直接下发,供参考。
图:1-3-2
1.3.3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根据税总发[201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要求办税人员真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本步骤是对办税人员信息在税局进行备案,请按要求真实填写。
图:1-3-3
1.3.4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你的数据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图:1-3-4
注意事项:
1、登录密码的长度必须是8-20位;
2、登录密码必须是数字、英文字母、符号三种中的两种组合;
3、若忘记登录密码,在登录界面可以通过“忘记登录密码”重置登录密码;
4、进入软件后,可以在: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登录密码设置中修改登录密码;
1.3.5注册第五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保存在本地电脑的。为了防止重做操作系统,或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建议启用自动备份功能。
注意事项:
1、可以设置“启动自动备份”,每次退出软件时,都自动备份数据;
2、可以设置“自动备份前提醒”,每次退出软件时,都会弹出是否需要备份的提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备份;
3、可以自行设置备份路径。建议不要放在系统盘;
4、可以根据电脑硬盘大小,选择保留备份数据的份数。当系统中自动备份的数据份数到达设定份数时,会自动删除早期的数据。建议把需要永久保存的数据,转移到电脑其他位置;
5、进入软件后,可在: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页签中修改备份的相关内容。
图:1-3-5
1.4系统登录
初始化注册完成后,点击【立即体验】按钮,即可进入软件的登录界面。使用注册第四步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软件即可。
图:1-4-1
注意事项:
1、若在注册第四步没有设置登录密码,则运行程序时不会弹出登录界面,将会直接登录进入软件;
2、若忘记登录密码,请点击登录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按钮,可重置登录密码。
1.5系统业务简介
《扣缴客户端》主要用于扣缴义务人为在职员工申报个人所得说。对应的申报表是《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为了降低报表填写难度,《扣缴客户端》对报表填写做了拆分处理。申报的主体流程是:
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的信息对应《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系统采用先报送登记人员,再填写报表的方式。
报送登记及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至局端进行验证并获取验证结果。
报表填写:报表填写包括《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三张报表。
主要常用的还是《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其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税法规定的相关所得。为了填写方便,每个所得单独填写,统一申报。
申报表报送:把填写完整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申报到税局。普通单位一般只需要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即可
网上缴款:申报完成后,需根据所申报税款,通过【网上缴款】功能缴纳税款。
下文中将详细描述各个模块的功能。
1.6软件首页
登录进入软件,主要分以下几个区域:
左边菜单树:
左边菜单对应各个功能菜单,通过菜单可以打开具体功能点。
常用功能区:
系统常用功能统一放在该处,您可以直接通过首页的该快捷按钮进入功能页面中;
税务通知区:
最新的个税政策,将在会在该处展示,你可以点击查看了解详细信息;
税款所属月份:
【税款所属月份】为当前时间的上月。例如:当前时间若为2017年8月10日,则【税款所属月份】为【2017年7月】,8月15日前可以申报7月份的个人所得税。
也可以点击【税款所属月份】右边的小图标,切换【税款所属月份】到历史月份,补报以前月份税款。
温馨提醒:
各省市对补报以前月份税款政策有所不同。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以当地税局解释为准。
图:1-6-1
2人员信息采集
2.1业务含义
扣缴客户端,用于扣缴义务人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个人代扣代缴税款时需要明细申报,即申报的税款必须具体到每个人。
因此,在进行个税申报前,需要把人员信息添加到软件中,再进行人员信息报送局端。需要添加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需要申报的个税通常是工资薪金、年终奖等。当然也包括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其他个税扣缴。
人员信息采集的信息,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B表)》,需要登记的相关信息见下图:
图2.1-1
证照类型:境内的职员,通常需要用【身份证】来登记人员信息。对于特殊人群也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警官证、中国护照等。
证照号码:根据所选证照类型填写正确的证照号码。若用身份证登记,身份证号码必须是正确的18位号码。
姓名:请严格按照证件上的真实姓名填写。写错姓名,会给员工未来带来一定麻烦。比如将来无法打印完税证明等。
性别、出生年月:若使用身份证、此两项信息会自动根据身份证的信息带出,用户可以不用填写。
是否雇员:与单位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人员,填写【是】;否则填写【否】。雇员一般需要申报工资薪金所得,非雇员申报劳务报酬所得等。
国籍(地区):境内人员,国籍只能填写【中国】。
手机号码:填写纳税人11位电话号码。
人员状态:可以选择【正常】或【非正常】。正常,表示在职人员,需要为其申报个税的人员。非正常,表示离职人员。员工离职后,可以把状态改成【非正常】,填写申报表时,就无需再理会【非正常】人员。
是否股东、投资者:若是扣缴单位的自然人股东、投资者,则选择【是】,不选择默认为【否】。
是否特定行业: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若存在则填写【是】;特定行业可享受月4800元的减除费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完成税务登记后,税务机关所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可填。
任职受雇日期:当“人员状态”为“正常”且“是否雇员”为“是”时必填。
离职日期:当“人员状态”为“非正常”且“是否雇员”为“是”时必填。
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有本项所列情况的,进行勾选并且补充证照号码。
工号:为员工在单位的员工编号,不允许重复。
学历:下拉进行选择对应学历。
职业:可以进行联想模糊搜索匹配
电子邮箱:若是雇员则填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选择纳税人银行账号对应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填写对应的银行账号。
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下拉项选择后,进行详细地址补充。
温馨提醒:
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中,带“*”号的都是必填信息,其他非必填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2.2软件操作
人员信息采集主要包括登记、编辑、报送及获取反馈、查询和更多操作。
点击左边菜单:人员信息采集,打开人员信息采集列表。下文详细介绍人员信息采集的功能。
图:2.2-1
2.2.1人员信息登记
人员信息登记,即是把需要申报的人员信息添加到软件中。目前的添加方式有两种:1、单个【添加】;2、批量【导入】。
1、单个【添加】:
点击【添加】按钮,可以打开人员的添加界面。按照2.1章节所介绍相关业务含义,把相应信息录入正确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添加成功。
单个添加人员的业务场景,适合于本单位人员信息较少的情况。若单位人员信息比较多,单个添加将会浪费很多时间,建议使用Excel批量导入人员信息到软件中。
2、批量【导入】:
当本单位人员信息较多时,可以使用批量导入功能。把人员信息填写到Excel中,一次性导入软件。
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可以下载软件中提供的标准人员信息导入模板。
按照模板中的格式,把人员信息填写到模板对应的位置,然后再点击:导入>>导入文件,选择已经填写好的文件,导入到软件中即可。
3、报送及获取反馈:
新增人员后,需要将自然人信息报送局端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后可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如果身份验证不通过,需要对证照号码进行修改的,必须重新添加人员信息。
温馨提醒:
在进行人员信息采集时,若相关信息不符合规范,在【添加】或【导入】时会有对应的提示。如:身份证号码不满足校验规则、姓名中不能有特殊字符等。在弹出相关提示时,需按照提示要求,更改相关信息为合法信息后,重新保存即可。
2.2.2人员信息编辑
此处所指人员信息编辑,是指已登记人员的【修改】和【删除】等相关操作。当人员信息已经登记到软件后,发现人员信息存在错误的信息,则需要【修改】人员信息,或【删除】人员信息后重新登记。
什么场景下用【修改】,什么场景下用【删除】呢?
当该人员已经申报过相关报表了,即已经存在历史记录了,则不允许删除该人员信息了,只能使用【修改】功能。
对于新登记的人员,既可以【删除】后重新登记,也可以直接【修改】错误信息。
1、人员信息【修改】
已存在申报记录的情况下,关键信息修改:
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此两个信息是不允许修改的。若录入错误,可把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重新登记正确的人员信息。
姓名:可以修改,但是请谨慎操作。若姓名录入错误,并且已经申报过个税了,修改姓名后,会在税局的系统中形成两种记录。一种是修改姓名前的申报记录;一种是修改姓名后的申报记录。若将来该员工需要去税局打印完税证明,则首先需要做自然人信息变更登记。否则修改姓名前所申报的数据,是无法打印到完税证明的记录中。
其他人员信息,都可以修改。
2、人员信息【删除】
对于新登记的人员,若未申报过个税数据,可以任意删除。已有申报记录的,则无法删除。
2.2.3人员报送登记
人员信息登记完毕后,需要点击【报送】/【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及获取身份验证结果,获取身份验证结果后继续办理后续业务。
1、报送
软件中的报送登记功能,将【报送状态】为“待报送”的人员信息报送至税局端并获取反馈,才能进行扣缴申报。
2.获取反馈
报送成功后,局端将对居民身份证件进行验证(其他类型证件的验证会陆续增加),用户可点击【获取反馈】按钮获取该人员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
a.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用户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b.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中”,验证后,系统会自动获取到验证结果,无需用户进行另外的操作。
c.身份验证状态为“暂不验证”,即针对护照等外籍证件,其他无第三方数据验证的证件的验证状态。
d.身份验证状态为“验证不通过”的员工,不会影响用户的业务办理,但根据政策要求,需要用户自行核对和修正错误信息,如已影响到扣缴明细申报准确性的,请用户注意办理更正申报。
注:若该人员信息无报送记录且状态为“非正常人员”(即离退人员)的人员无需进行报送。
2.2.4人员信息查询
此处的查询,是一个广义的查询概念。包括软件中的查询、导出到Excel查询及打印功能。
1、展开查询条件
软件中的查询功能,是指人员众多的情况下,需要查找某个人员的具体信息时,可以点击【展开查询条件】按钮来展开具体的查询条件,而后按钮名字变成【收折查询条件】。
可通过工号、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等信息,模糊查找相应的人员信息。也可以根据人员状态、是否残疾烈属孤老、是否股东投资者、是否雇员、更新时间来筛选。
图:2.2-2
2、导出
可以通过【导出】按钮,把人员信息导出到Excel中进行查看。
2.2.5更多操作
其他操作主要包括修改、删除、批量修改、自定义显示列、隐藏非正常人员、异常身份证处理等功能。
1、修改
当选中单个人员信息,点击【修改】,可修改人员信息。
当选中多个人员信息,点击【修改】,可批量修改人员信息。
2、删除
当选中单个人员信息,点击【删除】,可删除人员信息。
当选中多个人员信息,点击【删除】,可批量删除人员信息。
3、批量修改
当多个人员存在相同信息时,可以通过批量修改功能,一键来完成。主要包括:
工号:可以对所有员工进行编号。定义一个工号规则,通过批量修改工号功能,对所有员工进行编号。
人员状态:当存在多个人员离职时,可以同时把多个人员改成【非正常】状态。
其他更多批量修改功能,请用户自行查阅。
4、自定义显示列
人员信息采集列表中,显示了常用的人员信息。高级用户可以自定义列表中展示的信息。比如:
不愿意看到【性别】信息,可以取消勾选;
想把【国籍】信息排到靠前的位置,可以向前移动。如下图:
图:2.2-3
5、隐藏非正常人员
当人员变动较多的情况下,界面上会显示多个已离职的人员,即人员状态为【非正常】的人员。在申报个税时,已经不需要为离职人员申报了,可以通过本功能,隐藏已离职的人员。
隐藏后,该按钮会变成【显示非正常人员】,再次点击时又会找回【非正常】人员。
6、异常身份证处理
本功能用于添加存在公安系统的异常身份证人员,在使用前需在税局办税大厅对该纳税人进行人员登记。如下图:
图:2.2-4
3报表填写
报表填写功能,是扣缴客户端的核心功能模块,是四大主体流程之一。人员信息采集完成之后,就需要为纳税人填写申报数据了。本章主要介绍数据填写相关的业务和功能。
扣缴客户端最核心的申报表就是《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本手册的重心也将放在该报表上。
另外也包括《限售股转让所得报告表》和《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报告表》。
3.1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了十一类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除“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外,其他九类所得均属于代扣代缴的范围,即这九类所得都可以在本《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进行代扣代缴申报。九类分别是: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这九类所得中,大部分用户都只需要填写工资薪金所得中的《正常工资薪金》;企业有外籍员工的需要填写《外籍人正常工资薪金》;年终会填写《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企业也会填写《劳务报酬》所得。因此,软件默认只展示了这四个常用的所得。若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其他所得需要申报,请点击【管理表单】按钮,勾选其他所得,即可展示在界面上。
图:3.1-1
3.1.1功能简介
所有所得的填写方式,基本都类似的。本章节主要简要描述通用的软件功能方面的操作。下文再详细介绍各类所得的业务。
点击软件左边菜单: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正常工资薪金,则进入正常工资薪金界面(图3.1-2,下同)
图:3.1-2
图:3.1-3
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首页(图:3.1-1)点击任意一个表单名称和【填写】按钮,都可以直接进入报表的填写界面。
3.1.1.1数据填写及导入
数据的填写方式,与【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类似。可以单个人员添加,也可以批量导入。
对于员工数据较少的单位,可以选择单个人员薪资数据的录入。点击【添加】按钮,在弹出的界面,选择人员、填写【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保存成功。而后继续添加第二条(图:3.1-4)。
图:3.1-4
对于员工数量较多的单位,建议用批量导入功能。
点击界面上的【导入】按钮,下拉选择中可以点击【模板下载】,从软件中下载标准导入模板。然后把收入数据填写到Excel模板,再点击【导入】-【导入数据】-【标准模板导入】-选择填写好的数据--【导入】即可。
图3.1-5示例数据中,第一行是软件中对应的标题行;第二行是Excel的标题行。若使用软件提供的标准模板导入,软件会自动匹配标题行。若使用其他模板导入,标题行无法自动匹配时,用户需要点击第一行下拉选择,手工匹配到正确的标题行即可。
图:3.1-5
3.1.1.2数据编辑
对于已填写的数据,若存在错误需要修改。软件提供了多种方式。
1、在列表上,直接修改对应的数据即可(图3.1-6),修改后自动保存。
图:3.1-6
2、可以双击需要修改的数据,打开明细界面修改。
3、可以选中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修改】按钮修改。
4、点击【更多操作】-【批量修改】按钮,可以对数据进行批量修改。
该功能适用于所有用户金额都相同、而需要调整金额的情况。比如,由于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所有用户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15元,就可以通过【批量修改】功能来实现。
图:3.1-7
5、对于不需要的数据,可以选中该数据点击【删除】按钮来删除。
其他查询及更多操作,与【人员信息采集】类似,此处不再阐述。
3.1.2正常工资薪金
3.1.2.1业务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正常工资薪金》是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主要是单位每月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国税发[2005]第205号《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因此,《正常工资薪金》每月都需要全员申报,对于当月无工资的在职员工,需要进行0申报。
3.1.2.2导入向导
为了减少用户工作量,提高办税效率。进入【正常工资薪金】时,会弹出一个向导。用户可以按照向导完成本月工资数据的编制。向导中有三种填写正常工资薪金的方式:
1、复制历史月份数据:可以把以前所得月份已申报过的数据,直接复制到当前所得月份申报。该功能适用于员工工资比较固定、前后月份工资数据基本无变化的单位。
2、标准模板导入:在Excel上填写工资数据,通过Excel把工资数据导入到软件中。该功能适用于人员信息、工资数据变动较大的用户。
3、生成零工资:软件会为所有员工生成0工资记录。该功能适用于大部分员工进行0申报的单位。
图:3.1-8
3.1.2.3相关项业务含义
在正常工资薪金列表界面,点击【添加】按钮,可以打开工资薪金的的填写界面。相关信息项的含义如下描述。
图:3.1-9
【收入额】:对应工资表的【应发工资】。包括单位为员工发放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单位内部的奖惩数据等。也包括单位为员工购买的、超过上限标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例如,单位为员工购买的住房公积金为6000元(单位、员工各承担一半:3000元),而本地公积金缴存上限为2076.48元,那么【收入额】中需要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加923.52(3000-2076.48)元。
【税款负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税的纳税人为个人,那么负担方式为“自行负担”。个别单位承诺付给员工的工资是税后工资,那么申报个税时可填写税后收入额,税款负担方式选择“雇主全额负担”,系统会自动把收入额转化为含税收入额。
【免税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了免税所得的范围,详见跟随式帮助。
【三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填写个人承担、并且不超过限额的部分。如,个人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是3000元,当地住房公积金限额是2076.48元,那么住房公积金只能填写2076.48元。
【其他】:其他中包括年金、商业健康保险费、其他扣除等3项内容。
(1)年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承担部分,扣除限额为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
(2)商业健康保险费,根据财税[2017]39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3)其他扣除,填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填写了其他扣除的,需要在【备注】中注明填写的其他扣除的具体内容。
【减除费用】: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境内普通员工享受的减除费用为3500元/月;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再减除费用扣除标准,选择“不减除”;对于特定行业中的远洋运输业,可以享受减除费用为4800元/月(人员信息采集汇总设置为特定行业)。
【实际捐赠额】:根据《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财税[2004]172号,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准予列支的捐赠比例】:适用于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的捐赠,捐赠比例选择0.3;适用于全额扣除的捐赠,捐赠比例选择1.0;当两种捐赠形式都存在时,捐赠比例选择“混合”。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当捐赠比例为0.3、1.0时,准予扣除捐赠额由系统自动计算;当捐赠比例为“混合”时,请自行填写数值。但填写的金额不能大于【实际捐赠额】。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由系统根据公式自动计算,不允许修改。
【减免税额】:填写根据税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应扣缴税额】:根据公式自动计算。
【已扣缴税额】:填写财政部门按照《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给扣缴义务人单位内的“由财政供养的编制限额内的正式职工”拨发工资时,已扣缴的税额。简称【财政统发已缴税额】。仅由财政统一拨款发放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才可填写该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