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纳税主要包括:各种税费种申报、涉税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征收开票、退抵税(费)审批、出口退税预审核、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核准、申报纳税创新处理等业务。
5.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按照以下提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7.《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使用防伪税控系统、货运专票税控系统或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控 IC 卡或报税盘;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时应报送《海关稽核结果通知书》;
5.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6.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及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7.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存根联或报查联;
8.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清单;
9.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加油 IC 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10.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应报送《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
11.从事机动车生产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应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
12.从事机动车销售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
13.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应报送《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14.各类汇总纳税企业应报送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15.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一般纳税人应报送《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
16.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为节约您的办税时间,您可选择网上办税平台或自助办税终端自助办税。
2. 您在办税服务厅前台或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可以采用“总局电子申报软件”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附表及附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总局电子申报软件”可以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ah-n-tax.gov.cn)首页“办税服务--下载中心--涉税软件”中下载。
3. 如果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5.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实行查帐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请按照以下提示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无相应业务可不填报);
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发生减免税项目时填报,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等存储开票信息的存储介质,也可点对点或网络传输开票信息;
2.机动车经销企业应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如果您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以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15 日为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 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 日;在每月1 日至15 日内有连续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