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文档  52文库-文库文档资料大全!
您的位置: 首页 > 管理资料 »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第20页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第20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65 日期:2016-08-25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我们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 友情提示: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8如何办理《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作为委托方,委托其他单位为您代理出口业务,需要向受托方国税机关出具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时,请按以下提示办理。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及复印件

2.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委托方应自货物报送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及其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我们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 友情提示:

 

4.9如何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请按以下提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提供);

2.出口发票(生产企业提供);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及其复印件(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提供);

4.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委托出口货物的企业提供)

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6.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我们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 友情提示:

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

 

4.10如何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请按以下提示办理。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其复印件(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且未申报抵扣的货物的报送);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缴款书及其复印件(具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货物的报送);

3.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及其复印件(有进货分批申报单的货物的报送);

4.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及其复印件(有发生退运的出口货物的报送);

5.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及其复印件(非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的报送);

6.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为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时提供);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8.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我们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 友情提示:

1.如果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1)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

(2)外贸企业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

2.您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3.原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在批准变更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4.11如何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请按以下提示办理。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其复印件;

2.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及其复印件;

3.加工贸易手(账)册及其复印件;

4.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主管税务机关依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我们承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要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 友情提示:

出口企业将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收回出口的,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时,如您提供的加工费发票不是由加工贸易手(账)册上注明的加工单位开具的,出口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主管海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否则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不得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相应的加工费不得申报免税。

 

4.12如何办理《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tags: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第20页


豫ICP备14015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