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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操作指南第4页
 来源: 52wenku 52文库点击: 65 日期:2016-08-25 



1.为方便您的办税,目前我省正在试点网上自动赋码、“三证合一”(税务、工商、质检),您可去当地政务大厅工商登记窗口申报办理。

2.如果您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您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3.承包租赁经营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承包租赁期;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

4.无照户纳税人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已领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的,税务机关应当同时收回并做作废处理。

5.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请您依法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如果您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会核定您的应纳税额;如果您未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会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您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您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您的营业执照。

6.如果您是无证户纳税人,税务机关对您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并限量供应发票。

 

1.5如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请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无。(《变更税务登记表》已实行免填单)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件(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提供)。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您已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您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即时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需换发新证的情形有: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等内容变更。

2.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经营,如果您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请您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若您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机关会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您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6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出?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请按以下提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迁出申请。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无。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和税控盘。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5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结。

· 友情提示:

1.您应及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如果您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1.7如何办理跨县(区)迁入?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请按以下提示,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无。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迁入地税务机关恢复您的相关税务认定资格后,您应重新发行防伪税控设备。

1.8如何办理停业登记?

v 适用范围:

如果您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请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v 您需要填写的表单:

无。(《停业复业报告书》已实行免填单)

v 您需要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v 您办理业务的时限:

您在经营期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如果您已办理停业登记,但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请您在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v 我们承诺的时限:

如果您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手续齐全,符合条件,我们承诺即时为您当场办结。

· 友情提示:

1.您的最长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在停业前请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3.如果您在停业期间内发生了纳税义务,请您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请您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时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完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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